這就跟軍中多年前管錢照「公款公用」辦理一樣(後來管錢改照「公款法用」)
對國防部、憲指部來講,這一切都是「公事公辦」,鬧上新聞了再由別人「公事法辦」查
「公事公辦」就有太多公家可自由認為的辦法,只要有「名目」、「白紙黑字」
至於名目、白紙黑字怎麼來的,這就是公辦而非法辦的好處。
像
憲指部憲兵指揮部參謀長表示「無票搜索」,表示是民眾自行從防潮箱中把文件取出,進
入屋內也是魏姓民眾自行開門讓他們進入,絕無沒有「搜索獲得」。「搜索同意書」是何
時簽署,馮毅也說是在經過魏姓民眾同意下,在前往他家的路途、車上簽署。
名目:一切都是當事人同意、當事人自行
白紙黑字:「搜索同意書」
都有這二個免死金牌了,人民是管不著公家怎麼辦到的(威脅?利誘?心戰喊話?..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