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男歸化兩頭空 「我兒成國際人球」
蘋果日報
2016年03月14日00:05
一名嫁來高雄的越南媽媽,去年8月底她與在越南生的長子一起申請歸化我國,並辦理放
棄越南國籍手續,不料長子在台的居留期限僅到本月18日、他年滿20歲當日,但放棄越南
國籍的證明,最快可能要到本月底才會從越南寄到台灣,恐導致長子無法留在台灣、也回
不去越南,她無助懇求:「別讓我兒子成為國際人球!」
在高雄當女工的越南籍女子陳惠美(41歲)向《蘋果》投訴,指她來台與丈夫林姓男子結
婚後,林男收養她之前在越南生下的長子,去年8月底陳惠美與長子申請歸化本國國籍,
兩人已在去年11月17日取得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並據此辦理放棄越南國籍。
陳女表示,因越南喪失國籍申辦期程冗長,相關證明從越南寄到台灣「最快可能在這個月
底!」如此一來,今年3月18日就滿20歲的長子,就無法依照《國籍法》第七條「規劃人
之未婚未成年子女,得申請隨同規化」。
陳女說,長子的在台居留期限也只到今年3月18日,她擔心已放棄越南國籍的長子,無法
隨她歸化中華民國,也失去越南國籍,「我害怕我兒子會變成國際人球!」陳女為此往來
高雄、台北,南北奔波親自到內政部與駐臺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陳情,卻都沒獲得好消
息。
陳女求助無門之下,本月帶長子向高市仁武戶政事務所陳情,戶政所人員得知陳女處境,
感到同情但因該所非職權機關,無奈之下只能安慰陳女,並向內政部函文說明,陳女與長
子的確正在進行喪失原有越南國籍的程序,希望能在人道考量下,讓陳女與長子切結事後
補正。
內政部戶政司長張婉宜表示,國籍法的規定無法因為個案而放寬,但若陳女能聯絡越南政
府,趕在期限前取得喪失越南國籍證明,內政部將加快審查的速度,協助陳女的長子完成
歸化。(王勇超/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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