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 吵這個有差嗎
勞基法一直以來就沒有颱風假 (學生的話 工作過後發現補習班一堂課也是不少錢喔QQ)
台灣很多公司一直都以 "資基法" 最低底限為標準
像小叔我的公司一直以來颱風天本來就是要扣特休
加班也沒加班費 也只有跨年度會被歸0然後不一定有時間休的補休可換
之前還有某天假拆成365天 每天早下班2分鐘的事件
後來新聞說不行後 才改成那天放假
根源就是勞基法那種模擬兩可 "得" "應" 這些字眼
可不可以改成偏勞工一些 不要讓顧主解釋成顧主得利才是根本吧
現在新聞有種報這麼大 大家應該團結改一下勞基法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