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 男拿BB槍逼「打炮」 被逮稱「劫財非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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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施姓男子去年11月半夜3時許,在市區附近巷弄碰見剛下班的服飾店女店員,竟起
色心,持BB槍抵住女店員腰間,恐嚇「要不要跟我打炮?現在!」女店員因畏懼而假裝答
應,被施男押進隱蔽巷弄內,施男準備進一步侵犯時,女店員機靈稱「想尿尿」而逃過一
劫。警方循線逮到施男,但施男到案時不承認有性侵意圖,竟僅認刑期更重的強盜罪。士
林地檢署仍採信女店員說詞,將施男依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
該服飾店女店員年約20多歲,當天深夜下班準備返家時,在巷弄遇到施男,施男見其隻身
一人認為有機可趁,從背後拿著BB槍抵住該女腰間,威脅女店員「要不要跟我打炮?!」
女店員因害怕點頭回應:「好」,施男接著又問「現在好不好?」女店員不敢反抗,隨著
施男進到巷弄,施男準備侵犯時,女店員靈機一動向施男稱:「我可以先尿尿嗎?」施男
以為對方放棄掙扎,便鬆手放開女店員,女店員趁機逃跑衝到警局報警。
警方勘驗巷口監視器,發現施男騎乘一台無照電動機車逃逸後,停在某大樓門口,進而尋
獲施男,檢警調查發現,施男是該大樓保全,當天施男向同事借電動機車,稱要出去晃晃
,卻看見獨身女子就起色心,持BB槍欲性侵。
施男到案時,雖坦承有持BB槍強押女子到巷弄內,但辯稱他是想要強盜,檢警曾善意解釋
,強盜罪刑度為5年以上徒刑,強制性交罪最低刑度則為3年,但施男仍堅稱他是想要劫
財,並非劫色。
士林地檢署勘驗案發巷口監視器影片,確認施男確實曾強拉該女進到巷弄,雖然施男與女
店員對於巷弄內發生的事情說詞不同,但因無證據顯示施男是想強盜而非性侵,因此採信
女店員說詞,依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施男。(顏凡裴/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