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自古以來殺人償命,包公斬人不手軟
每當看到惡人伏法的劇情揪是爽快!
嚴刑之下,罪犯才會心生畏懼!
台灣這個鬼島,殺人卻很難判死
不然就是還要拖上十幾年養一個垃圾不如的人
恐龍法官、廢死團體的豬腦袋在想什麼呢?
若她們的親人遭遇不測,還可以出來大聲嗎?
死刑應該由受害者家屬親自施行才對 幹嘛叫無關的法警殺
作者:
Puribaw (木瓜群)
2016-03-22 11:36:00除了洪姊 其他廢死沒資格出來喊廢死
作者:
leinru (天階夜色涼如水)
2016-03-22 11:37:00廢死就一群虛偽又想拖別人下水的腦殘
作者:
jack2 (我的小跑車夢)
2016-03-22 11:37:00因為我們的司法分不出江國慶和鄭捷啊~
作者: Nicehb (芋圓的大便還是芋圓) 2016-03-22 11:42:00
我覺得亂丟菸蒂必須斷手筋 亂吐檳榔渣必須割舌頭
我的論點是人類的司法制度永遠不可能完善完美 只要有
作者: littlewanga (小王) 2016-03-22 11:44:00
我覺得發廢文的也該送醫強制治療。
作者:
Ghamu (貓丸)
2016-03-22 11:45:00無期自己養自己就好了
作者:
d199210 (rock4life)
2016-03-22 11:45:00我才想知道你的豬腦在想啥,沒唸書別來秀下限
作者:
shiyobu (菖蒲艾草)
2016-03-22 11:48:00是說這樣會被桶嗎
d199210你才沒唸書咧!你廢死的齁?玻璃心碎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