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enyie (鍵盤小妹)
2016-03-23 10:57:29※ 引述《jenlei (大帥哥)》之銘言:
: 三立
: 詹順貴越來越誇張了,林洲民
: 明明已經澄清公辦都更實施辦法草案
: 沒有強拆,這些民團還一直跳針
柯粉到底是為什麼能夠這樣一直挺一直挺 我真不能理解
「林洲民澄清公辦都更實施辦法沒有強拆」
所以柯市府沒有強拆 郝市府才是強拆王八蛋
柯P棒棒 郝龍斌壞壞??
我們先還原林洲民到底說了什麼吧?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6-03-22/71379
從新頭殼的報導中 我們可以看到林洲民說的是
法案或條文中絕對沒有「強拆」2字,市府絕對會公開透明,讓一切都經得起檢驗
從都發局的網站去檢驗公辦都更實施辦法裡面的確沒有強拆2字
所以柯P好棒棒 好公開透明 都沒有強拆嗎?
這種玩文字遊戲的人 居然還有人挺得下去啊?
現在我們常常說的都市更新強拆 最經典的案例就是文林苑
台北除了他 目前似乎也沒有其他所謂的強拆案件
(龍腦案是太設自行拆除 未免誤會 先行提出)
那麼文林苑的拆除情況跟現在有什麼不同呢?
我們從台北市政府2013.12.12的新聞稿可以看到
[有關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的代為拆除作業,係因更新案核定實施後,因有不同意戶提出
反對意見且不願自行拆除或搬遷,故實施者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於99年1月25日(2010/
1/25)向本府申請代為拆除,自實施者申請至本府拆除期間長達2年多,本市都市更新處期
間合計舉辦5次公辦協調會(高於法定次數),期協助不同意戶與實施者達成共識,因協調
不成,市府遂考量本案95%同意都市更新住戶的權益及法令規定,並經內政部函告及法院判
決確認後,衡諸法、理、情等相關情事,依中央法規及法院判決於101年3月1日(2012/3/1
)核准實施者代為拆除申請,並於101年3月28日(2012/3/28)執行代拆作業。」
落落長 什麼意思?
文林苑在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 依照都市更新條例的規定申請了建照跟拆除執照
然後再依照同條例36條申請代拆
當時郝市府收到申請後
依照「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請求代為拆
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補充規定」
走完超過法規規定的「私辦協調會2次」+「公辦協調會2次」
在一切條件核可下 通過代拆申請
這就是柯粉與覺醒公民稱作的強拆
在事情鬧大之後 郝龍斌跟張金鶚連忙弄了個溝通平台
就文林苑、永春等重大爭議案件也做了幾次評估報告
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這次的公辦都更實施辦法裡面第十八條清清楚楚地寫著
「依本條例核定之都市更新案,已取得建造執照及拆除執照者,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
審議會得成立專案小組, 就該案評估與協調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之執行,製作評估報告,
作為本府執行參考依據。」
也就是說 柯文哲要走的程序依然是
1.拿到建照拆照你拆不了就來申請「代拆」
2.審議會成立專案小組寫報告(跟溝通平台八成像)
3.走完基本2+2協調會並確認其他條件都符合
然後拆除
我真好奇
難道這個強拆的定義 在1129分水嶺之後 有了截然不同的變化嗎?
難道這時候風向變了 只要文字不叫做強拆的 就不是強拆了嗎?
可笑啊
: 2.完整新聞標題:
: 專案小組協調都更「代拆」?詹順貴:柯皇不想負政治責任
: 3.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府今(22)日通過《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並將於今年啟動「公辦都更8+2旗
: 艦計畫」,對此律師詹順貴表示,不管是不是公辦都更,強拆都有高度違憲疑慮,質疑北
: 市府的「代拆型」公辦都更,根本是掛羊頭賣狗肉。
: 詹順貴指出,強拆的法源依據是《都更條例第36條》,但此法條有高度違憲疑慮,因此北
: 市府的《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第17條所謂「代拆型」公辦都更,根本就是掛羊頭賣狗
: 肉,「不過是柯皇想代替都更實施者執行強拆的藉口而已。」
: 而用來協調《都更條例第36條》強拆執行的「評估與協調專案小組」,也被詹順貴批評與
: 郝龍斌時期的「溝通平台」沒有差異,「這就像柯皇想拿大巨蛋的履約爭議去i-voting一
: 樣,只是他不想負政治責任的手法。」
: 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32302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作者:
hihimen (aa)
2016-03-23 10:58:00覺醒青年對二套標準寫出一大篇文章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6-03-23 10:59:00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作者: twoway (twoway) 2016-03-23 11:03:00
這時柯粉又變覺醒青年了?老年不行嗎 XD
作者: z80520xx (砍) 2016-03-23 11:03:00
跟奴工說那麼多
作者: wuklean 2016-03-23 11:03:00
其實就是媒婆給你介紹個跟如花有9成9像的林志玲
柯神跟他的團隊說的都是對的 你智商有157嗎詹律師跟徐教授應該早習慣柯粉跟政府的抹黑了
作者: twoway (twoway) 2016-03-23 11:08:00
小英政府也打算推動大規模都更,但是要更細緻的手法。我也好奇換個方式就不強拆了嗎?強與否是數據還是軟體,這都不定義,違反意願即是強,理念主義者有這麼好當?多少當年理念者現在雪隧走得爽,惡人就由俗人草包來擔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6-03-23 11:13:00
正解
作者: kenro 2016-03-23 11:14:00
本來就沒100%同意這種事,反正對一些人來說死也要反對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6-03-23 11:16:00代拆95%同意的胖虎十惡不赦 好奇柯P要幾%同意才代拆?
後來文林苑的狀況根本笑話大法官也裝死阿 死都不審強拆 明明爭議在這裡講白的 政府要都更 又要不強拆喔 做夢啦 柯跳票定了我們準總統 還沒上來也先跳一張啦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6-03-23 11:27:00崩潰了嗎 加油喔
作者:
hosen (didi)
2016-03-23 11:30:00都更是對的,該拆還是要拆,覺醒青年本來就是錯的
當初都更條例蔡準總統還經過手 結果真要執行又是另一副嘴臉 捧出詹徐兩個只能說蔡自己砸自己的腳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6-03-23 11:41:00在說啥.. 柯粉跟覺醒青年根本兩個團體 覺醒青年大多柯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