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勞工的假我覺得最傷的是跳槽
小弟公司第一天7天特休 二年14 三年21 四年28天
可是跳槽去別的公司就要重來了
還要照勞基法 7 7 7 10 10 10 14 14....
簡單來說 想要假多 除非在外商 不然就是得慢慢蹲
其實公務員的假也還好 累積是比勞工快一點
但還沒有敝公司快 但是公務員調任單位都還是算公務員體系
所以假可以一直累積
想看看你35歲轉職去新公司 假居然又要歸0
連帶個老婆小孩出國玩的小闕姓都沒有 只能請事假
這點我覺得照勞基法的也許可以互相承認假別年資
但很難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