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就目前說法來看店家絕對沒有錯
有些人會認為店家應該收訂金,不過這在邏輯上有很根本的錯誤
這些人看到事情發生的反應會是
a)這件事應該可以避免
b)避免的方法有哪些
由於避免爽約這件事最普遍的方法是店家收訂金
因此他們會出現"受害者(店家)要有避免發生這件事的責任"
故很多怪店家不收訂金的言論便出現,形成所謂"victim blaming fallacy"
但是店家絕對沒有避免這件事發生的責任
店家不收訂金邏輯上是完全沒問題的
因為雙方下承諾就有義務遵守
所以嚴格來說,預設對方不會遵守而收訂金反而在邏輯上有問題
但是由於收訂金避免爽約這件事不算罕見,所以讓這些人更能合理化他們的的謬論
不怪他們啦,護航的大概都台大的ㄏ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