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來了,也說這不是紅線,這是私人土地,無法拖吊
: 用膝蓋想,上法院檢察官大概也是搓掉了
: 順便叫本魯不要浪費法院資源
: 唉 求助無門
: 心裡好悲憤,工具人應該能體會我此刻的心情
: 怎解? 有八卦嗎?
一. 不要鎖車圍車破壞車輛
原則上,毁損罪(若有證據的話啦...)判得稍重,建議不要破壞車輛。
鎖車圍車有強制罪的問題沒錯。但這算是極輕的罪責,查到判最重的,是判拘役十日
。易科罰金一千元一日,緩刑兩年。白話說,就是你有罪,所以判你坐十天牢,不想
坐牢可以,賠一萬塊給國家亦可。但是兩年內沒有再犯刑法的話,連一萬都不用賠。
假設你把輪胎放氣,被放氣的傢伙是否有法律知識主張自己的權力?是否有可惡到要
花五小時做筆錄,然後一毛錢拿不到?還是說,靠北一下,下次摸摸鼻子不要停那就
好?我想後者機會是相對較高的。畢竟鎖車被告的案子,整個台北市104年只判了一案
【104,審簡,256】有興趣可以看看
二. 圍地 (最佳解)
不一定要花大錢,視土地大小,在牆上打釘拉鏈條即可,幾千元即可解決。把私有土地
圍起來好處多多,除了確保自己有位置可以停以外,若該土地常有車輛通行,提早區隔
可避免私有土地變成既有道路,好處多。
三. 收費
原則上,土地所有權人有權出租土地使用權,您可以考慮在牆上貼【私人土地供出租,
時租一百元,停車付費請電09XX-XXX-XXX。】;看到機車就拍張照(最好是有監視錄影
器,證據能力比較不會有問題),要拍到時租的公告;接著去法院追討欠款,會嬴的。
所得記得報稅就是了。
四. 其他
毁損罪的要件,包含使其效用全部或一部喪失。若將元件拆解後可以無損組回,原則上很
難定毁損罪。若有人把機車倒後鏡拆掉放在腳踏板上,那此傢伙既未偷,亦未毁損,當然
也沒有強制罪之適用...。
若有誤也請先進不吝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