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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內湖4歲女童昨當街遭隨機斬首,震驚社會,去年偵辦北投女童割喉案的士林地檢署檢
察官翁偉倫,昨痛心在臉書痛批法官濫用《兩公約》,一再對這類案件輕判,「只要法院(
官)再無視他們判決所帶來的社會意義,這一類的事件永遠會一再的在我們身邊發生!」他
文末並跳脫檢察官身分,以一名父親的角色指出,因為知道判決結果會相同,司法程序已
不具意義,認為被告最好讓民眾當街打死,他直言,若再這樣下去,恐讓民眾自力救濟,
讓非法正義成為實現正義的唯一手段。
去年5月龔姓男子潛入北投國小女廁,隨機對8歲女童割喉導致女童慘死,當時偵辦此案的
翁偉倫,因也有兩名愛女,相驗女童遺體時,看到女童慘狀一度忍不住掉淚,默許一定要
為女童伸張正義。該案於去年7月起訴時,翁偉倫建請法院判龔男死刑,孰料法院今年2月
一審卻以《兩公約》要求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死、且龔男治療後有教化可能,僅判龔男無
期徒刑。
昨內湖女童慘案發生後,與妻女正巧赴日旅遊的翁偉倫得知又有幼童遭隨機殺害,痛心在
臉書發文,「在日本第一時間從記者朋友那得知這一則新聞時,憤怒激動到說不出話」,
「為何這類事件永無停止的一日?」他痛批,「法官一再考量的是被告的教化可能性,但
《刑法》的另一種對社會教示的意義在那呢。」
他痛批,「北投案,醫師已經明確的表示被告在行為時,精神狀況是完全與正常人一樣,
而法官卻以他平日患有精神分裂症,所以免它一死。要是兩公約可以這樣用,那平常患有
失眠相關的症狀,是不是可以解釋成患有精神病?而不能判死刑。」
他沉痛呼籲,「只要法院(官)再無視他們判決所帶來的社會意義,這一類的事件永遠會一再
的在我們身邊發生。」他於文末並跳脫檢察官的職業,「以身為父親的角色,因為知道法
官的判決會相同,這個司法程序已不具意義,它們最好讓憤怒的民眾當街打死。這個社會
再這樣走下去,自力救濟已在所難免,非法的正義,將成實現正義的唯一手段。」
以下為翁偉倫臉書全文:
在日本第一時間從記者朋友那得知這一則新聞時,憤怒激動到說不出話來。為何這類事件
永無停止的一日,法官一再考量的是被告的教化可能性,但刑法的另一種對社會教示的意
義在那呢。北投案,醫師已經明確的表示被告在行為時,精神狀況是完全與正常人一樣,
而法官卻以他平日患有精神分裂症,所以免它一死。要是兩公約可以這樣用,那平常患有
失眠相關的症狀,是不是可以解釋成患有精神病?而不能判死刑。
好多人在問我對昨日這一事件的看法,我的看法很簡單,只要法院(官)再無視他們判決所
帶來的社會意義,這一類的事件永遠會一再的在我們身邊發生。若跳脫自己的職業,以身
為父親的角色,因為知道法官的判決會相同,這個司法程序已不具意義,它們最好讓憤怒
的民眾當街打死。這個社會再這樣走下去,自力救濟已在所難免,非法的正義,將成實現
正義的唯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