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nlei (大帥哥)》之銘言:
: 三立
: http://i.imgur.com/Fj8LkCi.jpg
: 王育敏。(圖/王育敏提供)
: 藍委王育敏落淚:速修刑法271-1,隨機殺童者死刑
: 3.完整新聞內文:
: 王育敏說,她對此非常痛心,認為兇嫌的殘忍手段不可原諒!王育敏表示,本會期她已提
: 出《刑法》增訂第271之1條修法案,主張故意殺害12歲以下孩童者,原則上應處死刑;只
: 有少數殺子(孫)自殺的案件,念及加害親屬可能肇因於久病、貧困等窘境,才有無期徒刑
: 之適用。該法案目前已交付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等待審查,王育敏希望司法法制委員會能
: 儘速排入議程審查。
: 王育敏強調,如果再不修法,等於放任隨機殺童案在台灣一再發生,兇手最後也不會受到
: 應有的法律制裁,司法最後防線將蕩然無存!
: 她指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6條明訂,國家應承認每個兒童固有的生命權,並應
: 盡最大可能確保兒童的生存與發展。王育敏指出,我國已於103年11月 20日起施行「兒童
: 權利公約施行法」,政府應盡最大的努力,確保兒童的生存權;但根據警政署犯罪被害人
: 統計,101年至103年間,全國涉及故意殺人罪的案件中,共有48起案件的被害人是未滿十
: 二歲的兒童。且近年來,兒童遭隨機殺害的案件頻傳,可見孩子的生存權已亮起紅燈,必
: 須拿出更強而有力的手段,確保孩子的生命安全。
: 【立委王育敏提案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二百七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
: 對於未滿十二歲之人,犯前條之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33644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忍了那麼多天 我終於受不了了
我一定要出來講一下一堆被憤怒衝腦的人
這題無關廢不廢死
而是你真的知道你支持王育敏的271之1
是在支持什麼鬼嗎 你以為你們真的很正義嗎
只是因為一個不懂法的嘩眾取寵的立委
然後扇動一堆腦充血的民眾
這個社會不是一個1+1絕對等於2的社會
王育敏的法案版本 是殺害未滿12歲者處死刑
無期徒刑 大家知道這是一個沒有量刑空間的選擇因為大家現在超惱怒的
然而這個社會不是1+1就一定等於2
殺人都不全然是惡意 殺童一定都會是惡意嗎
目前刑法272殺害直系尊親屬已經有這種問題了
兒子受不了父親長期家暴母親於是出於保護母親
殺了父親 於是槓上了272死刑或無期徒刑
大家說怎麼辦
王育敏這個東西過了之後 未來出現母親忍受不了家暴 帶小孩自殺 結果母親救活 小孩死了
母親接下來就是王育敏的271-1死刑或無期徒刑?腦袋進水了嗎
如果說是小孩身染重病殘疾 家長照護非常疲勞
於是就出手讓小孩走了
於是家長接下來就是271-1死刑或無期徒刑
沒讀過法律的人會問 這些是少數案例
我們要保護多數的小孩啊
錯 多數的案例是這樣的 殺人後開始進行精神鑑定罪刑評量等等 所以目前刑法271普通殺人罪裡
會因為精神鑑定無法判死刑或他量刑後會落到無期徒刑的 即便在王育敏的271-1的殺童罪也會落到無期徒刑 根本不會因為立了一條殺童罪 就絕對死刑
簡單的說就是 現在271普通殺人罪會有的結果
即便是王育敏的271-1 它的結果還是會一樣
但不一樣的就是我上面講的 那種情狀特殊的
法官會失去量刑的空間 即便在同情
就是剩無期徒刑能處理
這真的不是一個1+1等於2的社會
如果你看新聞會因為那些家庭人倫悲劇
感到悲傷及難過 那你現在道到底在支持什麼鬼
當法界因為心疼那種
為了保護母親而殺害家暴的父親的孩子
再研議廢除272殺害直系尊親屬罪時
因為一個爛立委 又要塞一個271-1進來製造悲劇嗎
我再次強調 271-1不是絕對死刑 271普通殺人罪會得到的結果在王育敏的271-1也會發生
兩條法令差別只在於 王育敏的271-1不會有落到3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就只有差在這裡而已
你今天被王育敏騙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