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Oops!新鮮事
2.完整新聞標題:
迷動漫、打電玩、看A片都算?為何犯罪都要扯到宅男...
3.完整新聞內文:
每當發生像北捷隨機殺人、內湖女童割喉案等重大刑案,總可以看到媒體24小時不間斷播
報相關新聞,訪問目擊者和受害者家屬之外,也要訪問到兇手的父母家人、樓上的鄰居早
餐店的老闆娘、小學老師國中同學...總而言之,就是要找出某個特質來解釋,這個人為
什麼會殺人,而在台灣媒體、名人意見領袖心中,似乎的確有某些族群,是特別可能犯罪
的......
「愛打電玩」
「宅王愛不到就殺…沉迷電玩脫離現實」(2014/09/23 聯合晚報)
「沉溺格鬥電玩 捅人當Game」(2014/05/22中國時報)
「沒事就宅在家衝積分 鄭捷:我都玩英雄聯盟和神魔之塔」(2014/05/22日東森新聞雲)
不知為何,只要有兇殺案就會有人檢討是不是電玩害的,覺得打電玩會讓人分不清現實和
虛擬,然後還要分析是哪款電玩有什麼特性,奇怪的是看書和電影裡的殺人描述倒是沒關
係...可能家長和老師比較討厭電玩吧?
不過比起愛打電玩,另外一個名詞可能才是媒體眼中,容易犯罪的代表...
「宅男」
「殺校花 宅男不舉放棄姦屍 校園20小時 隨身帶A片硬碟」(2012.07.02蘋果日報)
「宅男臉書PO『看到閃光想殺人』 慘遭判刑3個月」(2015年12月31自由時報)
「律師:龔重安『宅男崩潰殺人』」(2015年07月31中國時報)
「簡佑豪涉嫌殺害陳姓少女網友...警方發現簡平時沉迷交友網路,網路上是一尾活龍,
下線時對人冷漠,是典型的「宅男」。(2011-07-09/聯合報)
「為什麼張志揚對SKE這麼著迷,在犯下兩起的重大殺人事件,警方已經對他發佈了通緝
令,他竟敢冒著被捕的危險,來看他所仰慕的少女藝人團體的表演,顯示他的宅性很強並
且情有獨鍾。」(2012/01-10/聯合晚報)
「體重達百公斤的宅男洪振峰,去年7月底在網路上與劉姓援交女談妥以3000元進行性交
易,劉女到洪宅後卻嫌洪又醜又胖,臨時要加價1000元,引起洪振峰不滿,口角後洪氣憤
下將劉女勒斃,板橋地院依殺人罪判處洪振峰12年有期徒刑。」2010-01-04/聯合報
會打電動、會看漫畫、喜歡偶像,硬碟有日本成人片,失業待在家、個性沉默寡言、體重
過重...這些都是台媒心中「宅男」,另外曾被女朋友拋棄、現在單身、家庭離異沒親人
、臉書好友少於一百位、臉書貼文按讚只有個位數也都是宅男...
只能說宅男的定義真的相當寬廣,哪天要預防性羈押的話,本站的男性讀者和小編們,應
該都會被抓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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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宅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