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真的是燈泡媽打的
可能還有討論人性與理性拉扯的空間
比如是不是讓受害者家屬可以決定犯人生死 或親自執行死刑之類的
結果今天是一堆路人打的有什麼好問的嗎?
我今天跟你借錢不還 所有人就可以跑來拿我的錢嗎?
之所以禁止私刑還有罰則比例的問題
法律白紙黑字寫了你犯什麼刑責就怎麼罰
那私刑怎麼判定? 你亂丟垃圾我可以覺得你很壞就砍了你嗎?
我完全可以理解受害者家屬會有任何情緒
但身為旁人,甚至根本是路人的我們,本來就應該要保持理性,
以社會最大利益做思考。
如果台灣是一個發生事情就全民一起失去判斷能力的國家,
那你還寄望什麼未來呢?哪天一件事情激起民粹大概就滅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