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ddy98 (小迪)
2016-03-30 11:30:04這判決有3個重大意義
“四”不是不吉祥的數字!
殺1個不會判死,其實是即使2個也不會!
事不過三是騙人的!
※ 引述《iamohyeah (iamohyeah)》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蘋果日報
: 4度殺人 仍不判死
: 法官竟稱「屢次道歉 良心未泯」 無期定讞
: 【黃哲民、王吟芳╱台北報導】四十五歲毒販張添銘從十四歲起陸續犯下兩次殺人、一次
: 殺人未遂案,曾被判無期徒刑,七年前獲假釋但兇性不改,前年第四度殘殺人命,開槍打
: 死載他的計程車司機,被起訴求處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他屢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足見良
: 心未泯可教化,昨僅判無期徒刑定讞。
: 驚險圍捕
: 張添銘面對警方圍捕時,一度拿槍抵著太陽穴喃喃自語。資料照片
: 張添銘一殺再殺卻從未被判死刑,律師丁昱仁直言:「說穿了就是法官不想判死刑。」律
: 師謝以涵憤慨說:「張添銘有悔改嗎?坐牢那麼多次,教化還不夠嗎?他有記取教訓嗎?
: 14歲殺人獲輕判
: 判決指出,張添銘(另案服刑中)一九八三年首度殺人,當時年僅十四歲,他打工時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