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cc077 (科科哈)》之銘言:
: 試問,有沒有主張亂世用重典的人,腦袋在想什麼的八卦?
其實台灣刑罰相當輕阿
最糟也只是一顆子彈送你去見上帝 好像還會打麻藥 也沒太大痛苦
這樣算重典?
假如這樣重的話 那當初犯人在犯罪當時怎沒想過受害人的感受
被烹殺的 被支解的 被斷頭的 被虐殺的...等
比起這些 死刑犯的待遇相當人道吧
說到人權 犯罪者的人權還遠比受害者的還高呢
判賠的賠償金呢? 多少重刑犯與其家屬雙手一攤就裝死
是拉 躺棺材內的算是死人了 逝者如斯 就別再追究他的人權了
受害家屬們你要學會大愛 要用愛來關懷與包容他們 他們都還是有教化可能的阿
乾 你是陰屍路的摩根喔 怎還不去領便當
國家哪有奪人生命的權力? 太可怕了
那借問一下國家就有把人終身監禁的權力? 這樣就不可怕?
我個人是支持以其人之道還致其人之身
你怎樣虐人 我就怎樣虐你 讓你享受過一輪後沒事就放你出獄自由
沒錢還賠償金 那就割器官來賣來還債
這樣公平吧?
我個人追求的就是三件事:公平、公平、還是他媽的公平
看看八仙受害者 看看鄭捷案受害者...等
你摸摸你的LP說看看 對他們公平嗎?
廢死的先回最後一個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