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法院審理後,認為罪證不足判湯嫌敗訴,湯嫌心生不滿,怒嗆「一定會討回來!」,想
: 不到竟做出這種喪盡天良的事情,令人震驚的是,湯嫌是從判決書上找到翁家住址,法院
: 判決書竟變成原告尋仇工具,對此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認為「如果有心要找到某人,方法
: 很多,若因湯男縱火個案去修法,恐因噎廢食」。 ,昨他被新北地檢署依公共危險、殺
: 人罪聲押獲准。(張鈜閔/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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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402/830299
: 5.備註:
請問各位 判決書上面記載雙方地址的用意是什麼?
為何司改會執行長怕說修改改成沒地址會 因噎廢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