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看來大家都知道中南部許多商家時薪都未滿120
甚至還有90起跳的
想問為什麼這些地方的人力可以這麼廉價
我去臺南吃東西老實說我也沒有覺得比新北便宜多少啊
一碗鱔魚意麵要130~180
不知道是被坑了還是怎樣
一碗擔仔麵就45
加湯加滷蛋也是七十幾了
物價看來跟新北市也沒差多少
之前住鹿港的時候還聽說某家豆花店時薪從85開始調(三年前)
但最多不超過100
彰化秀水的早餐店也是
而且餐飲的工作又超級累人
怎麼可以這麼廉價都不罰錢呢?
為什麼縣/市政府/民眾允許這樣的風氣存在呢?
請問這樣違反企業倫理的企業主為什麼連法律規範都無法抵制?
有人可以說說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