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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領拆遷補助 維冠災戶:不夠
平均僅200多萬 賴清德:可再溝通
2016年04月09日
【李恩慈╱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昨在永康區公所發放維冠大樓受災戶的地上物拆遷補助
金,每戶最高領取300萬,截至昨午4時,已有62名受災戶領取,但仍有不少受災戶認為補
助金不夠,或對內容有疑慮不願領取。台南市長賴清德表示,市府明天會跟維冠所有權人
開會,受災戶若有疑問都可提出溝通討論,目前該筆補助金並未設定領取期限。
不願領取拆遷補償金的的維冠受災戶認為,市府對外強調關於維冠大樓受災戶會參照「台
南市政府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補助100%,最高可領取300萬元,「但
我們受災戶幾乎全是光著腳逃出來,身上什麼都沒剩」,大部分住戶平均約僅能領取200
多萬元,「這些錢夠嗎?」
台南市長賴清德昨參加「永康區堤後崑山抽水站主體工程」開工典禮,會後被問及此問題
,他強調,台南市府對受災民眾幫助分「對人的照顧」和「對不動產重建和修復補助」,
地上物拆遷補助,並非是保險理賠或政府官方賠償,是善款慰問性質由市府協助規劃發放
。
補償標準參考市價
賴清德說明,市府訂出的金額跟市價差不多,剛好跟台南市政府興辦公共事業對地上物的
徵收補償標準所估算出的價格相當,且原土地仍是維冠所有權人所有,「如果維冠受災戶
仍對拆遷補助金有疑慮,都可再溝通。」
「重建等住戶決定」
至於受災戶在意的維冠大樓是否原地重建或如何重建等,賴清德說,只有所有權人有權利
決定,市府會給予最大的行政協助。
關於公務人員皆未被起訴,賴清德簡短回應:「檢察官都有說明不起訴理由」;而針對刑
期是否太輕,賴則認為,檢察官就相關法律起訴,「若覺得太輕,也許能跟立法院反映作
修正」。
台南震災善款收支資訊
●善款收入:40億9761萬2715元
●善款支出:
.重傷慰問金:1200萬元
.死亡慰問金:2億550萬元
.輕傷慰問金:660萬元
.受災戶慰問金:3020萬元
.受災戶租金補貼:194萬1780元
.受災戶地上物拆遷補助金:平均每戶可補償200多萬元
註:善款收支資料統計至本月6日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