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6-04-10 10:55:39※ 引述《sohandsomeim (我是帥葛)》之銘言:
: ※ 引述《myobservela (疑不兩不)》之銘言:
: : 身為高級天龍人 本蛇還是會去逛逛 112的出清社團
: : 沒想到一看不得了啊 竟然有人在公開徵違反勞基法的志工 還拼命護航
: : 有沒有112電機的學生很奴的八卦??
: : http://imgur.com/sMeEot9
: : http://imgur.com/c2wZaQU
: : http://imgur.com/TX46QdZ
: : http://imgur.com/h8ubx2q
: : http://imgur.com/0FtGR5y
: : http://imgur.com/8r3l44x
: : http://imgur.com/uwftd0x
: : http://imgur.com/jTvy94p
: : http://imgur.com/GGLYGPJ
: 第一點,你只是113的學生,這是學校內部的事情,輪不到你管,請不要擴充自己權利
: 第二,這是志工性質的活動,裡面有寫很清楚了,請不要亂帶風向造謠
: 最後,我們是義務來處理這些事情,沒有收受任何金錢,我們也沒有辦法去處理我們教練的決定,希望台大人也有一點包容與同理心,不要沒事就上來亂問
: 謝謝
當事人在NTU版的最新回應:
https://www.ptt.cc/bbs/NTU/M.1460201027.A.BE8.html
http://b.bbi.com.tw/NTU/1N2EP3le.html
摘要:
1.我們徵的是"志工"
2.沒有任何法律問題,希望真正懂法律的人再來做指教,切勿無地放矢
3.呼籲大家盡速撤回檢舉,切勿浪費行政資源
4.本次已經招滿人,可見是合理的價碼,不知各位在不滿什麼?
5.請不要公開我們的個資,否則將有下一步動作
6.特地找了112的IP,證明自己是貨真價實的112學生
感想:
真是條理分明、擲地有聲的一篇聲明,同為112人實在感到與有榮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