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禁止屠宰貓狗的理由你能接受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6-04-11 11:07:02
※ 引述《pp787753 (龜山下智久)》之銘言:
: 首先我認為原po明確指出肉權這點值得尊敬
: 不像一些人盲目拉著其他動物來救援
: 真的很好笑
: 其實這裡的風向很明顯,仇狗的一堆
不要隨便扣人帽子,八卦板仇狗的人非常非常少。
一般人除非被狗咬,不然是不會仇狗的。
把「認為狗可以吃」想成「仇狗」就變成是你認知上有問題了。
八卦板一堆人吃豬肉,有人會說他們仇豬嗎?
再換個角度想,你去仇你的食物幹什麼 有病?
: 只想反串酸>>>>>>>>>>>真的有心探討
: 每次只要談到這個話題,就會有人說什麼
: 「那你有沒有想過豬啦雞啦羊啦的感受BlaBlaBla」
: 這種東西要爭論的話爭不完啦
: 對農人來說,因為牛是工作夥伴,是生財器具,所以農人不吃牛
: 別說現在的導盲犬,搜毒犬,更早以前也有獵犬,守門犬等等
: 而豬,雞,羊等等等就我認知自古以來就以被「食用」的「價值」大於其他工作上產生的價值
「馬」這個物種當初是人類為了非食用目的培育出來的物種,
最早的野馬已經絕種了。
我們有禁止吃馬肉嗎? 沒有
所以你這個論述完全沒有說服力。
而且我本來養這種動物是用來XX,不表示我現在不能養來吃。
: 但鄉民如果要補充有尋松露豬,導盲雞等等也歡迎補充,因為我對這方面並沒有特別研究
: 但我並沒有將吃這些生物合理化
: 也從來沒有認為這些動物讓我們吃是應該的
: 像農人尊敬作為耕具的牛一樣
: 對於這些食用價值大的動物也理應抱著尊敬的心
我看不懂你這些「應該」到底是什麼意思。
吃個東西,還有應該不應該嗎?我應該吃XX,我不應該吃YY?
對於實用價值大的動物也應該抱著尊敬的心? 不用把你的信仰拿出來講
: 人在動物之中,向來以支配其他動物為生
: 奴役,食用等等
: 而我認為是因為這樣長期的認知下來
: 給了人一種狗是好朋友,基於良心不能吃狗的觀念,而就理念上看來也沒有錯
: 而中韓等不禁食狗肉的國家,可能就是因為原po口中的肉權,亦或是其他原因而不禁食
: 我並不清楚,也不想清楚
: 所以不懂禁食狗肉有什麼好不妥的,而且就算立法禁食,你覺得台灣這種國家會完全沒有狗肉出現嗎?
1. 如果台灣是禁食狗肉,那真的滿恐怖的。法律竟然可以規定人不准吃什麼動物。
那如果台灣改成禁止你吃 豬牛羊鴨,你有沒有覺得滿不妥的?
香菇可不可以也禁食?
不妥的地方在哪裡?
不妥的地方在於:為什麼國家可以規定我不准我吃這個東西?
我們憲法裡面給予人的自由為什麼可以莫名地被侵犯?
喔 因為有人看了不順眼? 如果因為這個理由就可以立法禁止,那要憲法幹嘛?
2. 也就是因為違憲嫌疑的關係,拐個彎改成禁止販賣。
但其實你去問小學生他們也都懂,這本質上跟禁食狗肉已經沒有太大分別了。
其實狗本跟八卦板普遍很討厭的一個叫做護家盟的團體非常類似,
簡單的說就是因為看不順眼,就支持封殺其他人的自由。
: 開玩笑,還是可能會有像原po這種崇尚肉權的人士或老饕挑戰法律,反正取締也不積極,所以禁不禁食真的只是表面規定而已
: 如果你願意買機票到其他國家一嘗風味的話我不反對
: 但是你身在這個國家,就請你接受他的規定
現在不就是在討論這法律是不是有他不合理的地方嗎?
法律不是真理,是可以改變的。
: 題外話
: 我承認很自私啊,我是狗本,我的確認為狗是好朋友,我家裡就有兩隻狗
: 老大是十年前在壯圍某座廟旁的水溝裡撿回來的,發現她時大概才一兩個月
: 小小的身軀捲縮在水溝裡,原本只是想先帶回家至少不用在那裡受凍,再問問看老家有沒有要顧寮子的狗
: 但誰知道這一帶就陪了我十年
: 老二是在快速道路旁邊的草叢裡發現的,我騎車經過,他就這麼竄出頭來,這是緣分吧,如果我沒將他帶回去,可能過沒多久就成了輪下冤魂
: 而這一帶也是跟了我九年
: 我只能說狗與人的關係的確特殊,撇除工作上的價值來看也是,我甚至不將他們當作狗來看待,那是家人
: 大部分鄉民可能沒辦法體會這種感覺
: 那種背負生命的感覺,不管在任何地方都一樣,將你朝夕相處的生命作為食物
: 至少就我而言真的做不到
這邊講的我就更不懂了。有人說要吃他養的寵物嗎?
朝夕相處的不要說狗,就算是那些被養的迷你豬也不可以吃,
同樣地,別人魚缸裡面養的魚也不能吃。
所以真的不需要強調狗
作者: w1989666 (ci dog)   2016-04-11 11:09:00
加油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6-04-11 11:10:00
邏輯正確
作者: fin5833 (fin5833)   2016-04-11 11:10:00
作者: opgg   2016-04-11 11:10:00
支持推
作者: rain2000 (heavy rain)   2016-04-11 11:10:00
說的太白了 這樣狗本的人要崩潰了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6-04-11 11:10:00
台肯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4-11 11:11:00
推 仇母豬也不會想吃母豬阿 好像不太對!?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6-04-11 11:11:00
想祥腦公也有養寵物豬阿 所以豬不可以吃餒
作者: jeos (jeos)   2016-04-11 11:11:00
支持你的論述,本來吃甚麼是個人自由,為何要被限制!!
作者: opgg   2016-04-11 11:11:00
但是有點兇啊哈哈
作者: SSSONIC (...)   2016-04-11 11:11:00
作者: maxdi (:I" )   2016-04-11 11:12:00
太強了...所以不要宰殺和販賣狗肉和貓肉是可以吃的....嘿嘿
作者: s21995303 (s36662400)   2016-04-11 11:12:00
作者: rofellosx (鏖)   2016-04-11 11:12:00
雖然吃是自由 但潛規則不能吃人吧(發生意外例外)
作者: kobekai (阿凱)   2016-04-11 11:13:00
要敲門了
作者: zx8116   2016-04-11 11:13:00
邏輯能力強多了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4-11 11:13:00
那群人就跟廢死的本來就沒兩樣 自己不喜歡就硬要別人也接受
作者: longkiss0618 (劍舞北極)   2016-04-11 11:14:00
先推
作者: Sasamumu (⊙▽⊙)   2016-04-11 11:14:00
Push
作者: hlfy3169 (木木木木)   2016-04-11 11:15:00
邏輯正確推
作者: LeeGarDer (Legendre)   2016-04-11 11:15:00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16-04-11 11:15:00
我是愛狗也養狗的人 但是我認為如果有專門養殖用來吃的
作者: feliz5566 (快樂56)   2016-04-11 11:16:00
動保法好像規定不准吃狗肉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16-04-11 11:16:00
肉貓肉犬 那也沒甚麼問題 沒道理雞豬牛都比較命賤
作者: maxdi (:I" )   2016-04-11 11:17:00
動保法只規定不能宰殺和販賣喔...沒說不能吃...你知道的
作者: Sasamumu (⊙▽⊙)   2016-04-11 11:18:00
不能殺跟買賣是要怎麼吃?生吃喔?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18:00
國家公園管制有沒有違憲?禁止與幼童性交有沒有違憲?隨便拿個憲法就能騙一堆腦殘來。
作者: longkiss0618 (劍舞北極)   2016-04-11 11:18:00
從中國帶回來吃?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16-04-11 11:18:00
這就是法律好玩的地方囉
作者: e124530245 (害上官斷手的小子)   2016-04-11 11:19:00
最喜歡的動物是鴨子 也愛吃鴨肉 不衝突
作者: poiubilly (bb)   2016-04-11 11:19:00
我愛貓狗 也反對吃貓狗肉 但也苟同你的理論 可惜不理性的人太多了 若放在fb上面肯定會有很多低能說那你吃自己啊之類的白癡話
作者: ALJAZEERA (半島)   2016-04-11 11:20:00
來了來了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21:00
違反哪裡說說看啊!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4-11 11:21:00
台灣沒有禁食狗肉 但誰敢光明正大吃肯定被人肉罵翻
作者: ten9di9 (??)   2016-04-11 11:22:00
邏輯清楚
作者: kinghamb (劍聖)   2016-04-11 11:22:00
以下開放狗本崩潰 阿 已經有囉?
作者: jacky7987 (憶)   2016-04-11 11:22:00
已經開始崩潰了www
作者: lu19900217   2016-04-11 11:23:00
這跟之前戰兔肉一樣 只是主角換成狗肉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6-04-11 11:23:00
記得上次砍人的螂本,我想那些仇狗真的也是邊緣人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4-11 11:23:00
真正仇狗的應該是會跑去虐狗的ㄅ 鄉民又沒那個膽
作者: lu19900217   2016-04-11 11:24:00
狗肉不能慢賣的原因 是沒有肉狗養殖場 還有政治不正確
作者: max19891224   2016-04-11 11:24:00
每次看抓賣狗肉影片最受不了狗本尖叫亂罵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6-04-11 11:24:00
謝哲青講過一句話我養狗 但 狗就是狗 我不會把他當人
作者: FadedMisa (FaMi法米)   2016-04-11 11:25:00
論述清晰
作者: hamubochen (hamubochen)   2016-04-11 11:25:00
已經崩潰惹XDDDDDDDDDDDDDDD
作者: s2657507 (hao)   2016-04-11 11:25:00
狗本在這裡崩潰好像也沒差 因為現實根本就沒人去推動修
作者: lu19900217   2016-04-11 11:25:00
1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4-11 11:25:00
狗本來就不是人了 就是條狗 把它弄壞了 刑法追訴你毀損
作者: schopan (去)   2016-04-11 11:25:00
雖然覺得吃狗很噁心 但你說得沒錯
作者: opgg   2016-04-11 11:26:00
迷姦,使他人失去行為能力後對其進行性行為,無視被害人的拒絕權利,這樣解釋OK嗎?
作者: belsebelse (我室友17歲了)   2016-04-11 11:26:00
喔 安捏喔
作者: osiris34 (逆襲天月)   2016-04-11 11:26:00
原po邏輯太正確了 以至於反擊看起來都很無力……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6-04-11 11:26:00
我也養狗,但是不會愛心過渡犯濫~愛護寵物就好了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6-04-11 11:27:00
那個說迷姦的 已經侵犯別人人權 還說沒違反
作者: q3824k (Dar)   2016-04-11 11:27:00
有些人沒什麼論點,就扣帽子最厲害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4-11 11:27:00
沒啊 同一種東西 有人當家人 有人當成蛋白質來源 這種莫衷
作者: mattiswe098 (台中大仁哥)   2016-04-11 11:27:00
狗本被迷姦是沒損害到的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4-11 11:28:00
一是 沒有宗教 文化等因素 有個共同觀點 硬要機機歪歪被戰活該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6-04-11 11:28:00
寵物跟動物差別就是你養牠當成家人,不是家人就動物而已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6-04-11 11:29:00
那殺害保育的野生動物侵害誰的權利嗎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6-04-11 11:29:00
狗當家人也只是嘴砲而已啦 校狗結群攻擊人 汪汪社
作者: fecccc0000   2016-04-11 11:29:00
推推
作者: meimeishishi (好濕好濕)   2016-04-11 11:29:00
邏輯正確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29:00
侵犯哪個權利,請明說?
作者: schopan (去)   2016-04-11 11:29:00
其實吃狗與否的論戰 重點應該擺在 為何只有貓狗賦予人格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6-04-11 11:30:00
平常把那群當家人 出事了 不是推給受害者就是躲起來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6-04-11 11:30:00
為什麼不能吃和買賣保育的野生動物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4-11 11:30:00
保育類動植物 就是另一種討論了 珍貴稀少特有種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6-04-11 11:31:00
這有點擴大解釋,狗攻擊有分類別嗎?人都會攻擊人了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4-11 11:31:00
連這都要問? 貓狗馬兔 如果跟櫻花鉤吻鮭一樣稀少 吃了要處
作者: poiubilly (bb)   2016-04-11 11:31:00
就像我不會為了貫徹自己的想法而去批判他人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我的想法 但就很多團體或宗教喜歡洗腦他人 不過洗腦別人也沒錯 但強迫他人接受就莫名其妙
作者: schopan (去)   2016-04-11 11:31:00
我們知道不能賦予動物人格 一但賦予 就沒肉可吃
作者: ndtoseooqd (大和大熊)   2016-04-11 11:32:00
狗本已崩潰 蓋章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6-04-11 11:32:00
那憑什麼政府有權力侵害人民吃種類稀少物種的權利
作者: opgg   2016-04-11 11:32:00
Golf大 迷姦侵犯的應為 人身自由 有反對意見嗎?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4-11 11:32:00
拿保育類來戰也薄弱了 維持生態系平衡是沒聽過喔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32:00
賦格不代表賦予人格沒有抗拒如何證明違反!?
作者: kktt254 (.....)   2016-04-11 11:34:00
推 力戰狗本
作者: MyNion (Nion Lee)   2016-04-11 11:34:00
觀念正確,雖然真的開放我是不會想去嘗試狗、貓肉啦.....可能是從小到大就沒有吃那些肉的習慣
作者: opgg   2016-04-11 11:34:00
保育類的設立是為了維護生物多樣性,但是現在討論的沒這問題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6-04-11 11:34:00
保育是為了留給後代豐富的物種..貓狗快滅種再來談保育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6-04-11 11:34:00
生物態樣平衡???還真抽象啊,抽象到足以讓政府立法干涉
作者: chloeslover   2016-04-11 11:35:00
不愛狗 = 仇夠狗 ; 酸女人 = 仇女 ,這才是正確邏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4-11 11:36:00
等貓狗被認定快滅種再來戰好ㄇ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36:00
就算為了保育也不能違憲啊?請解釋為何沒有違憲
作者: chloeslover   2016-04-11 11:36:00
輯,八卦版有七成的人是抱持著這種邏輯喔
作者: opgg   2016-04-11 11:36:00
生態平衡不抽象喔,紅火蟻本來在台灣無法生存,是因為都市化
作者: schopan (去)   2016-04-11 11:36:00
不賦予人格如何保障狗不被當作食用動物 是賦予狗格嗎
作者: edison06 (從小帥到大)   2016-04-11 11:36:00
作者: poiubilly (bb)   2016-04-11 11:36:00
不過我想問一下原po 那如果食用已死亡之人類屍體 是否有違法之虞
作者: q3824k (Dar)   2016-04-11 11:37:00
毀損屍體啊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37:00
你能解釋出來,禁吃狗肉就能走同樣路線。
作者: opgg   2016-04-11 11:37:00
改變土壤性質令其得以在台灣繁衍喔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6-04-11 11:37:00
留給後代豐富物種是足以立法侵害人民基本權的理由嗎?政府:我是為你好
作者: bf000777966 (joe)   2016-04-11 11:37:00
中肯
作者: d84898631 (Phoe)   2016-04-11 11:38:00
我最喜歡看狗本崩潰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38:00
這邊的人統一一下吧,到底憲法能不能阻止法律禁止人們吃狗肉
作者: schopan (去)   2016-04-11 11:39:00
人的屍體不能吃 就是因為在法律上 人的權利是不同於動物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4-11 11:39:00
崩崩崩~~
作者: bf000777966 (joe)   2016-04-11 11:39:00
我想問一下其他先進國家是否有類似規定
作者: jacky7987 (憶)   2016-04-11 11:39:00
看到憲法就打 人家拿憲法出來又崩潰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39:00
有人說實際上做不到,那是他的看法。但要說理論上不可能因為違憲,那我就很好奇了!
作者: schopan (去)   2016-04-11 11:40:00
人有人格 動物沒有人格 因此動物的權利要另外立法
作者: bodhi (????)   2016-04-11 11:40:00
沒聽過和尚大鬧自助餐的 動保狗本真是台灣5亂之一....
作者: brian1219 (番吉)   2016-04-11 11:40:00
邏輯正確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40:00
憲法把人格寫在裡面?
作者: dv435768   2016-04-11 11:41:00
大陸的來源很有問題,有些影片都是直接闖入別人家抓他們
作者: drigo   2016-04-11 11:41:00
八卦板本來仇狗的人就很少, 多數是不爽狗本和狗飼主這兩種
作者: fuwek (嘿唷嘿唷嘿嘿唷)   2016-04-11 11:41:00
有理
作者: jacky7987 (憶)   2016-04-11 11:42:00
bf大 狗肉的wiki裡也有寫蠻多的 可以看看
作者: longkiss0618 (劍舞北極)   2016-04-11 11:43:00
觀念正確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43:00
到底怎樣?憲法能不能限制法律保護人們有吃狗肉的自由?講清楚啊!聽到憲法就高潮的麻煩講清楚。
作者: drigo   2016-04-11 11:43:00
台灣的動保法, 禁止宰殺、虐待、買賣貓狗, 連明年也要實施
作者: opgg   2016-04-11 11:44:00
保育沒有違憲吧?因為對生態系沒有全盤了解,所以為防止不可挽回的破壞,立法禁止有其必要性啊。
作者: bill42362 (酒池肉林夜夜生科)   2016-04-11 11:44:00
推邏輯清晰
作者: drigo   2016-04-11 11:44:00
全台零安樂死, 這種立法真是超越西方先進國家, 但後果及未
作者: q3824k (Dar)   2016-04-11 11:44:00
人有一切自由,除非符合憲法23條得予限制外,其他自由都符合憲法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44:00
所以禁止吃狗肉會必然違憲嗎?
作者: q3824k (Dar)   2016-04-11 11:45:00
請問禁止吃狗肉符合哪一項?
作者: mattiswe098 (台中大仁哥)   2016-04-11 11:45:00
狗本又崩潰跳針了,智商果然會同化
作者: drigo   2016-04-11 11:45:00
來的收容所成本, 動保最好不要吵著要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去養
作者: opgg   2016-04-11 11:45:00
但是沒有物種滅絕危險的生物還有過多的問題呢。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46:00
請問迷姦 吃保育動物又違反哪一條?
作者: hanger (翰哥)   2016-04-11 11:46:00
幫你推個
作者: flyingjack (無聊的鄉民)   2016-04-11 11:46:00
突破盲腸了
作者: opgg   2016-04-11 11:46:00
禁吃狗肉不違憲啊,你認為哪一點違憲?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47:00
不要狂跳針啦,回到論述攻防,憲法層次你們根本堅守不住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6-04-11 11:47:00
....怎覺得是你守不住 在跳針
作者: q3824k (Dar)   2016-04-11 11:47:00
迷奸違反性自主權,保護瀕危動物符合公共利益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48:00
好,那oppg,你的認知就跟這篇不一樣了喔!很好阿!
作者: stevenhomew (搞屁阿!)   2016-04-11 11:48:00
對憲法中明定的自由,沒有正當理由加以限制就是違憲。重點是你限制的理由,不是可不可以限制。
作者: opgg   2016-04-11 11:49:00
...迷姦被害者被剝奪拒絕的權利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49:00
q兄,請講憲法!不然你怎麼呼應這篇呢!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6-04-11 11:49:00
迷姦 違反他人自由 怎麼舉這例子?
作者: jacky7987 (憶)   2016-04-11 11:49:00
人權是憲法保護的阿公共利益在第23條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50:00
很好啊!大家如果都覺得關鍵在法律合不合情理,那就跟這篇
作者: stevenhomew (搞屁阿!)   2016-04-11 11:50:00
迷姦跟保育動物都能講出個社會公益,禁止吃狗到底符
作者: q3824k (Dar)   2016-04-11 11:51:00
講憲法啊,所以自由及權利都是憲法22條賦予的所有
作者: opgg   2016-04-11 11:51:00
我不認為違憲啊,我認為修法是合理訴求
作者: k87559527 (ç”·æ°£)   2016-04-11 11:51:00
拜託 沒修過憲法麻煩修個法律概論好嗎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51:00
Steven,沒關係我們先釐清憲法到底能不能禁止法律這樣剝奪人們的自由就好
作者: daniel101010 (東)   2016-04-11 11:52:00
深有同感
作者: opgg   2016-04-11 11:52:00
只是要求應有的權利而已,要不要用是人民自己的選擇罷了。
作者: jacky7987 (憶)   2016-04-11 11:52:00
沒有符合公益 所以不能禁止阿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52:00
我只是來戰法律連理論上也不可禁止吃狗的概念而已~
作者: k87559527 (ç”·æ°£)   2016-04-11 11:53:00
就算沒念過釋字也該看過第23條吧 天阿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53:00
真是可笑的憲法專家
作者: q3824k (Dar)   2016-04-11 11:53:00
符合憲法23條就可以禁止好嗎
作者: steve1012 (steve)   2016-04-11 11:53:00
禁吃就違憲啊 在講的是人權 狗是沒有人權的
作者: q3824k (Dar)   2016-04-11 11:54:00
吃狗肉到底符合哪一點你可以說說看啊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54:00
你提這樣違憲你要自己解釋啊!不是憲法很行?
作者: BEC5566 (玻色愛因斯坦凝結五六)   2016-04-11 11:54:00
這為什麼跟迷姦有關係zzz 有沒有高手研究低能兒的可以解釋一下
作者: steve1012 (steve)   2016-04-11 11:55:00
違憲他不是解釋了...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55:00
樹木 保育動物 阿兵哥沒人權?別亂扯
作者: q3824k (Dar)   2016-04-11 11:55:00
到底在跳什麼...因為禁吃狗肉不符合憲法23的保留原則,所
作者: k87559527 (ç”·æ°£)   2016-04-11 11:55:00
.........誰在亂扯
作者: q3824k (Dar)   2016-04-11 11:56:00
以吃狗肉是我的自由,懂嗎
作者: steve1012 (steve)   2016-04-11 11:56:00
人權 =人的權利 樹木是人??
作者: Squidward (章魚哥)   2016-04-11 11:57:00
寵物中也有人吃兔的啊 三杯兔
作者: q3824k (Dar)   2016-04-11 11:57:00
阿兵哥是人當然有人權..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4-11 11:57:00
q382,好 我了解你說的。那麼是不是如果有一套論述說得過去,那麼依然可以禁止你吃狗肉呢?
作者: tadshift2 (煞氣的毛)   2016-04-11 11:57:00
狗肉沒有禁啊 是養殖業 有很多問題要克服
作者: k87559527 (ç”·æ°£)   2016-04-11 11:57:00
樹木不是人 但保育樹木有教育意義及環境保育等公益
作者: jacky7987 (憶)   2016-04-11 11:58:00
沒有
作者: stevenhomew (搞屁阿!)   2016-04-11 11:58:00
G大你把憲法的功能想的太狹隘了,憲法的設計本來就都
作者: tadshift2 (煞氣的毛)   2016-04-11 11:58:00
一般人都不能養豬殺來賣了
作者: q3824k (Dar)   2016-04-11 11:58:00
符合憲法23條,當然可以
作者: steve1012 (steve)   2016-04-11 11:58:00
我開始懷疑有人在反串了
作者: k87559527 (ç”·æ°£)   2016-04-11 11:58:00
所以法律得以對人民伐木的權利予以限制 不會違憲
作者: BEC5566 (玻色愛因斯坦凝結五六)   2016-04-11 11:58:00
我覺得應該立法低能兒上ptt瞎扯淡要強制送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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