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擺爛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現在又換一批新的上來
很多刑法離比例原則差很遠的有打算修嗎?
拿現在最夯的肯亞詐騙犯來說
台灣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是以質化宣其刑期一律都5年以下有期徒刑。
還可以假釋
騙國外賺外匯的還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中國詐騙罪
刑法第266條是以數額量化宣其刑期,分詐騙金在人民幣2,000元以上處3年以
下有期徒刑,詐騙額巨大(即人民幣30,000以上)處3年~10年有期徒刑,數額
特別巨大(即人民幣20萬元以上)處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
違法掏空潛逃的無論金額多少還有追溯期
撐過去就是你的
其他還有什麼該修的也沒看到有消息
鄉民贊成廢通姦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