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徐國勇批羅瑩雪 核終戰神轟徐:多念點法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4-16 11:54:55
這讓我想到很久前的公投法爭議。
永社曾經做過一次座談會,邀請若干專家學者來分析ECFA公投爭議。
http://taiwanforever2012.blogspot.tw/2013/04/blog-post_26.html
其中中研院法研所黃舒芃研究員
(8年從助理研究員升研究員,跟黃國昌一樣的法學強者)
部分節錄:
其實公審會恐怕一直有個很大的迷思,認為法律就等於中文,
也就是以為只要懂中文,就是懂法律了。
難道公審會對於法律的任務是在「說文解字」?
而且是按照自己的理解方式來說文解字但事實上,
公審會並不懂得法律應該怎麼解釋,卻仍然堅持自己的主張。
每每我看到不懂法律的人提出的荒謬批判,我心中總是浮現這段
附帶影音不同調的影片:https://youtu.be/HpjENd70meg?t=8m30s
有興趣可以從頭看,這段在約8:30段,後面他還批評陳長文帶風向。
整段都蠻精采的。
※ 引述《bearking2 (火雷甲空 改好改滿)》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重工資訊製造業
: 2.完整新聞標題:
: 徐國勇批羅瑩雪 核終戰神轟徐:多念點法律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6-04-16 08:40 聯合晚報 記者程平╱即時報導
: http://imgur.com/YBaaHqz
: 國政基金會永續發展組研究員黃士修。 報系資料圖
: 民進黨立委徐國勇為了「肯亞案」批評法務部長羅瑩雪。但核終戰神黃士修在臉書PO文反
: 指徐國勇是法學博士,還當過律師,卻犯了一堆法律上的錯誤,專家開講個屁。
: 黃士修指,徐國勇提到「屬人主義」和「屬地主義」,也提到「犯罪行為地」和「犯罪結
: 果地」的概念。他知道台灣和大陸有重疊的管轄權,問題在於管轄權的優先選擇。
: 結果徐竟然採取「以原就被」原則,這只適用於國內訴訟,可見徐完全沒有國際法的概念
: 。當涉及跨國訴訟時,屬地優先於屬人,徐國勇還在胡扯什麼「這是全世界所有訴訟法的
: 慣例」。
: 黃士修並指,退一百萬步,真的讓徐用「以原就被」原則(民事訴訟法第1條)好了。肯
: 亞事件中的嫌犯住所地在台灣,但住所地之法院不能行使職權,故應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管
: 轄,而嫌犯的居所地在肯亞!
: 但徐國勇卻接著說「被告是台灣的民眾啊,當然就應該要台灣優先啊」,莫名其妙變成屬
: 人主義了。徐不只不懂國際法,連民事訴訟法都搞錯了,法律概念亂七八糟。
: 黃士修表示,徐國勇說「犯罪行為地在第三國」、「第三國又有詐欺罪又判無罪」。徐到
: 底有沒有看新聞啊?肯亞判無罪的部分是就嫌犯是否違反電信法,根本不是詐欺罪啊!
: 黃也點出,徐國勇後面則提到「兩岸關係規定,台灣人民在中國犯罪,像這種詐欺罪,我
: 們回來還是可以處罰的」、「這個沒有刑法裡面所謂在國外犯罪要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我
: 們才可以處罰這個規定」。
: 這點沒錯,但關鍵的前提是「兩岸同屬一中」,大陸地區才算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現在是
: 怎麼樣?民進黨立委也要逼蔡英文準總統轉向了是吧?算了,反正同樣是法學博士的蔡英
: 文自己也搞不懂,不承認「九二共識」還想向對岸要人,我真的不知道她的博士學位是怎
: 麼拿的。
: 黃士修批評,非法律專業人士,不懂而胡說八道,叫做無知。法律專業人士,連自己本行
: 的基礎知識都搞不清楚而胡說八道,叫做無恥。請徐國勇和蔡英文一起回去多念點法律,
: 好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udn.com/news/story/1/1633214
: 5.備註:
: 繼上次跟朱敬一院士大亂鬥被打臉後,核終戰神大大(藍媒封的)又一經典代表作了
: 蛆蛆們快準備好衛生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