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家族詐騙集團 坑上百陸人4兄弟輕判5~10月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4-18 10:34:06
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家族詐騙集團 坑上百陸人 4兄弟輕判5~10月
3.完整新聞內文:
台灣真是詐騙集團的天堂!陳姓一家4兄弟組成詐騙集團,以「帳戶凍結」老梗行騙,專
門騙大陸人,估有上百人受害,得手金額破千萬新台幣。桃園地院法官依「從舊從輕」原
則,輕判4兄弟5月至10月期刑。
三階段詐騙 肥羊上鉤
陳姓4兄弟為首的詐騙集團,先以廣發語音包訊息給大陸居民,俟被害人回電,再以3階段
分別佯裝客服人員、公安和檢察官,一步步騙取個資,最後告訴被害人涉嫌不法,大陸被
害人依指示到ATM操作,4兄弟再透過地下匯兌將犯罪所得匯回台灣。
桃檢警前年偵辦毒品集團時,監聽到「幫我找人、公司要成立」等深入追查,後來持搜索
票兵分11路南下雲林逮人,一度差點發生火拼,終查獲教戰手冊、偽造的北京、上海市拘
捕令傳票、凍結指揮書等,帶回11犯嫌。
檢警指出,4兄弟非常狡猾,詐騙大陸人還播放無線電呼叫等警局現場音,以取信被害人
,最後再由「檢察官」現聲。此外,為躲避查緝,採流動式機房,一據點最多不超過3個
月就搬離。
四兄弟奸巧 狡兔多窟
桃檢將全案在2014年9月起訴,以4兄弟正值壯年,卻不思正當工作,騙取他人血汗錢花用
,建請法官切勿輕判。
沒想到案子移到桃園地院,雖然《刑法》新增加重詐欺罪已於2014年6月20日生效,新法
只要3人以上犯詐欺就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但法官認
為一行人犯案從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被逮止,依「從舊從輕」原則,採利於被告的舊法
,只以5年以下徒刑的普通詐欺罪論處,以接續犯判提供教戰手冊、負責面試「接線生」
的主嫌陳家大哥10個月、負責訓練成員的老二9個月。
難逾法矩 從舊從輕判
負責機房維修和發訊的「電腦手」老三、和假扮檢察官的老四,甚至只判6個月和5個月,
都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意謂只要繳15萬餘元或18萬餘元,就能一筆勾銷繼續
重操舊業。
檢警根據名單,查出受害者上百人、不法利益逾千萬元,但法官認為,「人頭老闆」李男
帳戶裡頭的近110萬元,不能全部列入詐欺犯罪所得,僅採信車手坦承領取的40萬元。
陳母自承:「我曾勸二兒子不要再做了,再做下去全家都會被關!」最後被依幫助詐欺犯
判刑3月,也得易科罰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418000332-260102
5.備註:
大哥10個月 二哥9個月 老三6個月 老四5個月 老媽3個月
我相信應該是因為是騙426 根本就台灣之光 法官應該試很痛心才判了他們這麼重
台灣人騙大陸人本來就不應該被判重刑才對Q.Q
作者: shadeel (123)   2015-04-18 10:34:00
腦殘蛆崩潰 五毛崩潰 大崩潰囉
作者: brokenXD (雜碎王)   2016-04-18 10:35:00
狗報來帶風向囉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6-04-18 10:35:00
這種的趕快就送過去中國了
作者: hsunting2000 (穿著長靴的貓咪)   2016-04-18 10:35:00
台灣之光 應該頒匾額
作者: tgyhum (vinc)   2016-04-18 10:37:00
檢查官抓人竟然不保全詐騙金額證據 被害人的口供也是證據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6-04-18 10:39:00
這如果說沒收,不知道有沒有人相信呢?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6-04-18 10:39:00
重判10個月
作者: yukaiw (Gyp)   2016-04-18 10:39:00
台灣之光,應該捐了很多錢給詐騙力量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6-04-18 10:41:00
說好的一罪一罰呢?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4-18 10:42:00
台灣詐騙犯覺得溫馨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6-04-18 10:42:00
用騙到的收入繳罰金 可以算是政府抽成嗎?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6-04-18 10:43:00
網路上講的多美好 1醉1FUCK 實際上台灣詐騙案被重判的的其質比率上很少 雖然肯亞案的重點不在這但很多這種兩岸詐騙案建議直接在中國審 台灣和中國共同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6-04-18 10:45:00
啊,不是2006開始就可以一罪一罰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6-04-18 10:46:00
審理 之前江永吉詐騙兩岸在台被抓 "重判"6年多 首腦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6-04-18 10:46:00
廢死大神還說可以用組織犯罪條例重判
作者: s110269   2016-04-18 10:48:00
護國神騙幹嘛逮捕?
作者: zerosky (§墮羽の翼‧零夜§)   2016-04-18 10:49:00
支那賤種受害 是不會提出相關證據? 每個都低能?對於啥證據都沒拿出來的下賤支那 信到底的… LIS?
作者: satosi011 (燒成灰都是個紳士)   2016-04-18 10:52:00
中國提出的證據 樓上也不會相信啊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6-04-18 10:55:00
怎看不到兩岸司法互助?
作者: w76530   2016-04-18 10:59:00
Dpp都說詐騙已經很重了,請支持台灣之光
作者: googoo1102 (googoo)   2016-04-18 11:00:00
吃麵線囉
作者: lovenight39   2016-04-18 11:01:00
支那報:看我們中國好棒棒陳由豪表示:要學我們在中國吃香喝辣啦 有錢中國就不會抓你了
作者: mikepopkimo (Mike)   2016-04-18 11:04:00
無腦鄉民見報就酸,不看事實
作者: rzx135   2016-04-18 11:05:00
一罪一罰,但是是合併執行,最後只算最高刑度那個案件
作者: Handway (天元突破)   2016-04-18 11:30:00
騙中國人阿
作者: quester08 (克喜口母)   2016-04-18 11:37:00
詐騙車手也是詐騙,詐騙首腦也是詐騙,抓到車手要判首腦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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