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新北市府文資保存無力 風險卻由民擔
換地換到文資敏感地並非首例,市議員鄭宇恩表示,過去八里區公所計畫重建聯合服務中
心時,就曾因挖到遺址而換地,當時市府一度討論是否全面開挖處理後,再重新配地給地
主,後來卻因經費不足等理由不了了之,風險與成本全落在老百姓身上。
文化局文資科表示,台北港區段徵收開發時,區內調查出的重要遺址地帶,已指定原地保
留,不可開發,但十三行遺址分布深層、零星,非保留區可能也有,但貿然開挖恐造成極
大成本,也可能沒結果,因此依文資法決議「個案監看」,未來民眾開發時,再派監看員
從旁監控。
鄭宇恩表示,開發案使民眾住家被徵收拆除,蓋新屋又得再花百萬元申請建照,程序繁冗
,耽誤以年起跳,動工又遇上當初決議「不擾動」的遺址,而被迫停工。鄭宇恩批評,市
府無力解決文資保存,拖老百姓一起承擔。
地政局專門委員徐鳳儀表示,八里區公所重建聯合服務中心換地一事,是機關用地與公園
用地間的交換,區內地主配得的土地無法比照辦理,待有關單位依文資法進行後續處理後
,再行建築開發。過程中地主雇工監看的費用,會給予相關補助。
http://udn.com/news/story/7314/1648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