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bluelan (幻想鄉的境界由我來守護)》之銘言:
: 挪威法院判政府需132萬給布列維克
: http://world.yam.com/post.php?id=5898
: 看看這篇文章吧
拜託真得進去看看,
不必看完就會發現:
挪威一個犯人的生活品質, 就是台灣中產階級以上的生活品質.
如果說在挪威那樣是被"不人道"的對待, 在台灣至少一半的年輕人活在"不人道"的環境裡.
人家有這個本錢去維持這個人的價值和尊嚴, 為什麼? 去看一下兩個國家的人均GDP差多少
. 人家的命就比較貴啊! 你會跟台灣麥當勞抱怨為什麼美國麥當勞時薪比較高嗎?
另外:
保護人權=> 體制完善 => 經濟發展良好 => 人民幸福
如果真的像這個邏輯所述, 那就應該討論廢死之前, 先討論基本薪資如何保障人的尊嚴.
畢竟應該優先停止幾百萬民眾持續性的人權受迫害, 之後再討論十位數以下死刑犯的問題.
就我的想法是: 因為經濟發展良好 => 人的價值上升 => 完善體制保障人權
台灣的話人權水準就比照菲律賓可以了.
因為我不是學者專家, 我只能很不科學的描述自己的感受, 身為一個缺乏人文素養的理工
肥宅魯蛇我真的愧對天地. 如果台灣監獄品質像挪威一樣好, 我真應該為我的野蠻思想進
去關一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