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別再罵法官了! 呂忠吉判很重了

作者: sunisgod (桑已斯尬的)   2016-04-27 10:34:15
※ 引述《ldert (555)》之銘言:
: 別再罵法官了! 呂忠吉判很重了
: http://tinyurl.com/hb3hvyd
: 釀成15死、483傷的八仙樂園塵爆慘劇,昨士林地院「重判」呂忠吉4年10月。
: 《蘋果》報導,律師呂承翰說,因呂忠吉是一次過失,導致多人傷亡,雖同時犯業務過失
: 重傷害、業務過失致死等罪,但依法只能以刑責較重的過失致死罪論處,最重只能判5年
: , 也無法一罪一罰。律師陳博文說,呂並非故意致人於死,不可能被判無期,因他不像
: 犯下捷運殺人案的鄭捷,鄭每殺一個人,都是單獨的故意犯罪行為,才會判4個 死刑。
: 陳博文指出業務過失致死罪只能判5年以下,或許可修法,對大規模傷亡的公共安全傷亡
: 案件,處以較重刑責,以要求活動主辦單位負更高安全防護責任。法務部對此表示,各界
: 意見都會納為重要參考。
: 蘋果日報
推文下面的李先生跟今天的呂先生
兩者根本是不同情況
會被相提並論,這邏輯也太強了
李先生每次__都是不同的行為
國家也因為這樣有數個刑罰權
所以才以數罪併罰的方式為之
今天呂先生是[ㄧ]行為
啊幹過失致死一個就這麼重
除非妳修法刑度是以死的人數跌上去嘛
(乾脆出疊書好了)
如果是這樣想怎麼疊加就怎麼疊
合不合理就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kid1a2b3c4d (陳可勳)   2016-04-27 10:57:00
呂忠吉疊書已經15層惹 中路廢物ㄇ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6-04-27 10:43:00
辦10人活動跟1000人活動 負責一樣 當然是法律有問題要改
作者: sunisgod (桑已斯尬的)   2016-04-27 10:41:00
民事還是可以判啊,拿不拿得到錢就是另一回事了所以那時候才在輿論拼命拉政府下去,誰比較有錢?大家應該都懂
作者: theken866 (星之痕)   2016-04-27 10:41:00
名下已無產了不是?
作者: tarepa (たれぱんだ)   2016-04-27 10:40:00
獄中肛一次3000
作者: s29940 (阿賜)   2016-04-27 10:36:00
好奇一個問題,家屬要判的重又要賠償,都被關了誰來賠呀?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6-04-27 10:36:00
說到底 是法的問題 而不是已經判很重了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6-04-27 10:35:00
可以引用德國偏門見解阿,傷害重大法益時,還是可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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