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S5566 (⊂(‵・ω・)⊃)
2016-04-27 10:58:48逼愛滋生退學 軍校涉歧視
禁上游泳課 碗盤分開洗 校方卻勝訴
蘋果【綜合報導】
國防大學爆愛滋歧視爭議。
曾就讀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的吳姓學生體檢時被檢出染愛滋病,
之後遭校方以德行成績未達甲等為由退學,
但吳男認為真正退學原因是校方歧視愛滋患者,
循管道向衛福部申訴,衛福部前年要求國防大學三個月內讓吳男復學,
但國防大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日前獲判勝訴,
疾管署昨直言,非常痛心,已提出上訴,且絕不罷手。
吳男於二○一二年二月在學校做健康檢查時,被檢出染愛滋,
同年十月校方以吳男長期未經核准攜帶個人電腦進營區使用,記過處分,
隔年一月即以其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未達八十分甲等標準,依校規將他退學。
吳男於收到退學通知後曾提出申訴,遭校方駁回,
欲二度申訴時卻過了三十天內的期限。
品行考核屬自治權
吳男其後透過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向衛福部提出申訴,
該部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不得對患者有就學或就業歧視,於前年七月發函要求國防大學三個月內讓吳男復學,
但國防大學不服,認為品行考核屬大學自治權限,且退學處分已確定,
衛福部無權要求校方讓吳男復學,因此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並於上月底獲判勝訴。
疾管署長郭旭崧昨說,一審判決結果令他非常痛心,當初他得知吳男遭退學,
馬上聯想到探討愛滋病患人權的知名電影《費城》,目前該署已提出上訴,
並揚言「絕不罷手」,會力挺吳男。
郭旭崧指,此案最後若衛福部敗訴,將影響台灣的國際形象,也擔心其他單位效尤,
一旦歧視形成,勢必降低隱性感染者的治療意願,將使疫情更難管控。
「要告知家人病情」
衛福部說,國防大學對其他有相同違規行為的同學,處分明顯比吳男輕,
且校方得知其病情後,除多次約談,威脅他若不自動退學,要將病情告知家人,
還禁止他上游泳課、碗盤分開洗,此均已構成歧視。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砲轟,
過程中校方曾對吳男說「身體不好為何不回家休息」,若稱其中絕無歧視,太牽強。
過退學期限才申訴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吳男收到退學處分後,過了限期才向校方申訴,
且保障愛滋病患權益的條例未規定,已確定的行政處分,若違反該條例須撤銷,
故判決校方勝訴。
另針對吳男指校方禁止他上游泳課等歧視作為,法官未進一步認定是否確有其事。
律師林石猛表示,判決的理由尚屬合理,未來除上訴之外,
建議衛福部盡快行使「行政裁罰權」,以校方歧視愛滋病患為由,前往調查,
如果掌握校方歧視吳男的新事證,
可供吳生向校方申請「行政程序更新」(重新評議退學案)。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說,對本案不作評論。至截稿前無法聯繫上吳男取得說法。
愛滋感染者法定權益及申訴管道
●法源:《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重點:
.不得拒絕感染者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其他不公平待遇
.主管機關、醫事機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感染者姓名及病歷等資料者,
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外,不得洩露
●罰則:
.拒絕感染者就學等罰30萬~150萬
.無故洩漏感染者個資罰3萬~15萬
●申訴管道:
.疾管署1922專線
.各縣市衛生局
資料來源:疾管署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427/37183424/
作者: BQird (BQird) 2016-04-27 11:43:00
疾管局要強迫大家與愛滋病患共用餐具、共用洗澡水?
作者:
h4236 (阿浩)
2016-04-27 11:41:00會被排擠吧…每天都會聽到,我不要跟他一組啦他有愛滋耶或誰不聽話你晚上就去睡他旁邊之類的話吧
作者:
leinru (天階夜色涼如水)
2016-04-27 11:40:00死甲甲都有愛滋阿,放出去亂肛人怎辦
我的問題是,明明是違反校規操行太低,為啥這學生要吵愛滋的問題?
作者: murosaora (慕容) 2016-04-27 11:37:00
甲甲的玻璃 心又要碎了
作者:
color3258 (極至透明邊緣魔法師ANN☑)
2016-04-27 11:37:00不知是甲甲還是他平時有吸毒品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6-04-27 11:36:00禁上游泳課,碗盤分開洗。就已經是歧視了
作者:
saul17 (阿堯)
2016-04-27 11:36:00品行合不合格 雖然有判斷標準 其實很主觀 很難說沒有歧視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6-04-27 11:35:00樓上講的是「被自殺」的概念對吧
作者: opgg 2016-04-27 11:34:00
就不能以此為由退學,可是退學原因是品行不合格,沒有歧視吧
作者:
saul17 (阿堯)
2016-04-27 11:32:00接下來就看 國防大學與疾管署之間的戰爭了......
可是如果是從操行方面的話…我就不知道這合不合法了…
作者: opgg 2016-04-27 11:32:00
抱歉,我的問題,原來是學生不是軍人,如果沒有血液感染風險
應該是說許多疾病都有感染的風險,不應該從感染風險的角度下手吧…愛滋病的病毒數若是要規律服藥,血液病毒數低到測不到,感染風險是不高的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6-04-27 11:30:00是教育失敗,讓這些人對愛滋的認知出問題
感冒會痊癒..請問愛滋會好嗎? 法定傳染病就是這樣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6-04-27 11:29:00絕大多數的人確實對愛滋是無知的...不能怪他們低能
作者:
saul17 (阿堯)
2016-04-27 11:29:00看了文章後 問題應該是在"歧視愛滋上" 畢竟沒有體液直接
作者: keric7 (班六六,六六班。) 2016-04-27 11:28:00
國防部腦袋什麼時候才能跟上時代啊…
作者:
saul17 (阿堯)
2016-04-27 11:28:00的確是這樣 但至少可以安排到風險較低的位置上 剛剛仔細
作者: opgg 2016-04-27 11:28:00
henry0707 如果你認為感冒和感染愛滋是同等級的事
作者:
rdadi (傳說中的路人by鯨魚)
2016-04-27 11:28:00戰爭的時候拿adsl的血噴敵軍,嚇都嚇死了!!
作者: a86924 (a86919) 2016-04-27 11:26:00
軍校有軍校的玩法
作者: LuMya 2016-04-27 11:26:00
跟愛滋無關 就操行太低啊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6-04-27 11:26:00簡單講,就罰錢了事...
作者: opgg 2016-04-27 11:26:00
還有品行考核的問題,更沒話說了
作者: a921fish (Willie) 2016-04-27 11:56:00
就品性問題,剛好那個人有茲愛資,不要扯到岐視。
作者:
srewq (南瓜)
2016-04-27 11:58:00問題就在於現在他的操行成績到底是怎麼打出來的? 尤其操行非常主觀同時文中也有說 其他相同違規的同學 處分都比較輕加上平常就有歧視行為 你很難說這分數不是歧視造成的
畢竟你當兵是流血機率高的職業阿 這是風險問題當然你硬要扯現在都假資料不會流血這就很難講惹
作者: opgg 2016-04-27 11:24:00
血液感染風險高,開除很合理啊
作者:
CKTSO (中原何金銀)
2016-04-27 11:21:00放一個進去一肛十十肛百
作者:
mp5k6 (飄雪)
2016-04-27 11:20:00呵呵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6-04-27 11:10:00愛滋患者為什麼不用當兵? 歧視嗎?不能當兵可以讀軍校? 這什麼邏輯?
作者:
NotimportanT (潘金蓮愛輔大狼)
2016-04-27 11:07:00當初入伍體檢 ADSL、梅毒...都是直接無敵不用當兵的
作者:
set21 (喔)
2016-04-27 11:07:00來八卦版才知道台灣鄉民素質有多差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6-04-27 11:07:00軍校就不只跟就學權有關了 某樓不要亂屁...
作者: BQird (BQird) 2016-04-27 11:46:00
行為不檢點得了愛滋病,應該考慮自殺,免得造成周遭人的恐懼
作者:
saul17 (阿堯)
2016-04-27 11:18:00一堆人沒有人權基本觀念+對愛滋無知 真可笑所以規定是合理的囉?要乖乖遵守就對嗎?某e奴性真強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6-04-27 11:17:00
要進軍校又不能依規定入伍當然叫他滾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6-04-27 11:05:00明明就是品行太差
作者: drigo 2016-04-27 11:05:00
費城的結局是最後男主角死了耶......
軍校讀完->體檢沒過->驗退賠錢 白忙一場對學生/軍方都是
作者:
GKKR (台北村一輝)
2016-04-27 11:02:00公平善良回來了
作者:
notmine (just melancholy)
2016-04-27 11:02:00又不會飛沫傳染 蚊子傳染 空氣傳染 都部會
作者:
yyy855029 (很跳的車)
2016-04-27 11:01:00學店無誤
作者:
notmine (just melancholy)
2016-04-27 11:01:00不能因為這個疾病拒絕一個人的就學權 這例一開很麻煩
作者: smallca (小卡) 2016-04-27 11:01:00
他以後亂肛菜兵怎麼辦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6-04-27 11:01:00ㄞㄍㄍ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6-04-27 11:01:00讚!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6-04-27 11:01:00讀完入伍也會被驗退吧 浪費時間讀幹嘛
作者: FNFAL (FN) 2016-04-27 10:59:00
入校 有先驗血嗎?不然 國防部 怎麼知道 ?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6-04-27 10:59:00不純
作者: Liking (MP魂) 2016-04-27 11:15:00
肛肛的下場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04-27 11:15:00莫忘督割呀各位大大
作者: baiya 2016-04-27 11:14:00
科科 以後長官要逼我的話 不是肛了他 就是幫他飯菜加料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6-04-27 11:12:00軍校應該怕這人流入軍營會散播吧
作者:
tonyhom (偷你紅)
2016-04-27 11:10:00倫家4ADSL耶
到底為什麼愛滋=甲甲啊 ,異性不安全性行為 手術血液感染 先天母親直接感染都有可能啊看推文就知道台灣人先入為主的觀念有多重
作者:
snowrain (無心之償有心茲勤)
2016-04-27 12:14:00歧視個屁 感染愛滋是高死亡風險 這跟挺不挺同毫無關係
愛滋是高風險 但愛滋=甲甲的邏輯怎麼出來的可以解釋一下嗎
作者:
hjfreaks (置いてかないで)
2016-04-27 12:23:00回去了會不會被霸凌啊...
作者:
druu (聖菜>///<)
2016-04-27 12:38:00在場有人敢跟愛滋病患共處一個禮拜嗎? 我是不敢啦...
作者:
druu (聖菜>///<)
2016-04-27 12:40:00那麼不知道那些衛福部什麼的署長什麼的敢不敢?
作者:
IQ120 (如何修改過去的錯誤???)
2016-04-27 12:41:00他會被霸凌到死吧
作者:
Connels (貓拳四郎 ○(#‵︿′ㄨ))
2016-04-27 12:45:00有什麼好怕,沒有體液交換根本不會傳染,有人的觀念還在二十年前嗎?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6-04-27 12:45:00我也不敢
作者: w76530 2016-04-27 12:48:00
就算知道不太可能傳染也還是會怕啊,人性
當過兵就知道就算沒打仗見血,也有太多體液交換的可能性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6-04-27 13:03:00應該說日常生活感染機率趨近於零 只有性行為能傳染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6-04-27 13:18:00紅的明顯...印象中以前考軍校不是有限不少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