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逼愛滋生退學 軍校涉歧視

作者: tigotigo (鐵劍)   2016-04-27 12:40:38
拎北記得國防大學的招生簡章有說過,不希望愛滋病患者入學,
此外,還有視力、聽力、體能等限制。
拎北覺得這很正常,因為這些學生將來是要去當軍人,
萬一對岸決定武統,這些人要去前線保護台灣。
但是像這種染病的,要靠藥物治療延長生命,
萬一上了戰場,部隊還要注意他有沒有按時吃藥,還要照顧他有沒有藥後副作用,
一定會扯國軍後腿的。
學校要他不能上游泳課,要他分開洗餐具,拎北認為是保護其他人也保護他自己,
並未涉及岐視。
今天學校很清楚說,私自攜帶電腦設備進營區,才是退學的主因吧。
被退學的當然會說,其他人都輕罰,為啥他重罰。
但是拎北認為,同樣是違規,也有可能因為態度好壞有不同處理。
但是攜帶私人電腦設備進營區,本來就應該重罰,否則大家都可能洩密。
如果今天只因為某些人有愛滋,所以犯什麼錯都跟沒錯一樣,
那才是對沒病的人的歧視。
現在媒體,只要看到愛滋、少數族群被懲罰,
就硬要戴個岐視的帽子,好像這些人是特權階級,動不得一樣。
這種媒體亂象形成的一股民粹,不分青紅皂白的下標題,真的會害慘台灣。
※ 引述《CS5566 (⊂(‵・ω・)⊃)》之銘言:
: 逼愛滋生退學 軍校涉歧視
: 禁上游泳課 碗盤分開洗 校方卻勝訴
: 蘋果【綜合報導】
: 國防大學爆愛滋歧視爭議。
: 曾就讀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的吳姓學生體檢時被檢出染愛滋病,
: 之後遭校方以德行成績未達甲等為由退學,
: 但吳男認為真正退學原因是校方歧視愛滋患者,
: 循管道向衛福部申訴,衛福部前年要求國防大學三個月內讓吳男復學,
: 但國防大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日前獲判勝訴,
: 疾管署昨直言,非常痛心,已提出上訴,且絕不罷手。
: 吳男於二○一二年二月在學校做健康檢查時,被檢出染愛滋,
: 同年十月校方以吳男長期未經核准攜帶個人電腦進營區使用,記過處分,
: 隔年一月即以其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未達八十分甲等標準,依校規將他退學。
: 吳男於收到退學通知後曾提出申訴,遭校方駁回,
: 欲二度申訴時卻過了三十天內的期限。
: 品行考核屬自治權
: 吳男其後透過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向衛福部提出申訴,
: 該部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 不得對患者有就學或就業歧視,於前年七月發函要求國防大學三個月內讓吳男復學,
: 但國防大學不服,認為品行考核屬大學自治權限,且退學處分已確定,
: 衛福部無權要求校方讓吳男復學,因此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並於上月底獲判勝訴。
: 疾管署長郭旭崧昨說,一審判決結果令他非常痛心,當初他得知吳男遭退學,
: 馬上聯想到探討愛滋病患人權的知名電影《費城》,目前該署已提出上訴,
: 並揚言「絕不罷手」,會力挺吳男。
: 郭旭崧指,此案最後若衛福部敗訴,將影響台灣的國際形象,也擔心其他單位效尤,
: 一旦歧視形成,勢必降低隱性感染者的治療意願,將使疫情更難管控。
: 「要告知家人病情」
: 衛福部說,國防大學對其他有相同違規行為的同學,處分明顯比吳男輕,
: 且校方得知其病情後,除多次約談,威脅他若不自動退學,要將病情告知家人,
: 還禁止他上游泳課、碗盤分開洗,此均已構成歧視。
: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砲轟,
: 過程中校方曾對吳男說「身體不好為何不回家休息」,若稱其中絕無歧視,太牽強。
: 過退學期限才申訴
: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吳男收到退學處分後,過了限期才向校方申訴,
: 且保障愛滋病患權益的條例未規定,已確定的行政處分,若違反該條例須撤銷,
: 故判決校方勝訴。
: 另針對吳男指校方禁止他上游泳課等歧視作為,法官未進一步認定是否確有其事。
: 律師林石猛表示,判決的理由尚屬合理,未來除上訴之外,
: 建議衛福部盡快行使「行政裁罰權」,以校方歧視愛滋病患為由,前往調查,
: 如果掌握校方歧視吳男的新事證,
: 可供吳生向校方申請「行政程序更新」(重新評議退學案)。
: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說,對本案不作評論。至截稿前無法聯繫上吳男取得說法。
: 愛滋感染者法定權益及申訴管道
: ●法源:《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 ●重點:
: .不得拒絕感染者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其他不公平待遇
: .主管機關、醫事機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感染者姓名及病歷等資料者,
: 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外,不得洩露
: ●罰則:
: .拒絕感染者就學等罰30萬~150萬
: .無故洩漏感染者個資罰3萬~15萬
: ●申訴管道:
: .疾管署1922專線
: .各縣市衛生局
: 資料來源:疾管署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427/37183424/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6-04-27 12:42:00
這規定幾乎就宣判甲甲不能唸軍校~當然是屬於歧視甲甲罪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6-04-27 12:43:00
你怎麼最近都發u文
作者: a125g (期末崩潰討噓哥)   2016-04-27 12:43:00
你會被噓
作者: max995511   2016-04-27 12:43:00
87國軍也是扯台灣後腿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6-04-27 12:45:00
中肯!素行不良被退學就扯愛滋 有病就該吃藥
作者: snane (Clark克拉克)   2016-04-27 12:47:00
他先證明自己沒有私自帶電腦進營區再說,扯到自己有AIDS是想表達什麼
作者: goldensnitch (金探子)   2016-04-27 12:48:00
軍隊常常不小心就見血了 AIDS就是血液傳染啊
作者: qqq87112 (kaim)   2016-04-27 12:50:00
軍隊不是有野戰輸血救同袍的技能 隊友被申裝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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