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
就像最近台南鹹酥雞攤被砸了兩次
叫警察來早消失無蹤
你也拿嫌犯沒輒
如果今天被害業者準備鐵棍鋁棒
那兩個砸攤的又來砸時
直接拿去跟他拼命
萬一你把那兩個人打得受傷
輕則傷害罪
重則過失殺人或殺人未遂偵辦
我們老百姓真的只能任惡人宰割
就是當下法律最可悲的地方
現在其實也不怎期待司法改革能改的怎樣
最希望的還是能讓不適任法官退場才是真正有用的改革
※ 引述《k10129 (無拘無束的天空)》之銘言:
: 最近看了很多很扯的新聞
: 台南割喉案主嫌判無期
: 在監獄爽過,供吃住還有免錢健保
: 外面一堆人健保都繳不起
: 表現好幾年就出獄,超爽Der
: 夜店殺警的八嘎囧一堆判不到十年
: 入獄前在去暴力討債,跟本沒在怕
: 台灣的小朋友真的好棒
: 警察開槍打死犯人被判賠錢
: 搞到警察要打工度日
: 有沒有法律是保障壞人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