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民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五一大遊行九大訴求 勞動部二千字回應:向來非常重視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唐詩/台北報導 2016-05-01 17:46
今(1)日是五一勞動節,勞工團體發動萬人大遊行。針對勞團提出縮短工時、勞保年金
、基本工資、非典型僱用、勞動三權等9項訴求,勞動部下午發佈2000多字的新聞稿一一
回應。
針對九大訴求,勞動部表示,政府向來非常重視人民的心聲,長期致力於改善勞工工作與
生活的品質,並落實勞動權益保障。對於勞工團體訴求,勞動部除回應說明外,並表示仍
將秉持開放與對話的原則,進行審慎研議與處理。
全國產業總工會所有會員工會、縣市產業總工會、全國性工會、中華電信工會、全金聯、
全教總等多個團體發起的萬人勞工大遊行,下午1時40分從民進黨中央黨部出發,行經立
法院,最後抵達總統府凱達格蘭大道。今年遊行主題為「爭勞權、要保障」。
勞動部回應勞團九大訴求如下:
「爭取工人紀念日,縮短工時有保障」訴求:配合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勞動
部依據勞資雙方最大共識,並在顧及勞工健康福祉前提下,擬具各項配套措施,包含研提
「勞動基準法縮減工時相關配套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亦已於105年2月1日將該修正草
案再次函送立法院審議。另關於勞動部104年12月9日發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部分條
文修正,將勞工國定假日由19日調整為12日,緣於國定假日調整乃縮減法定正常工時配套
之一,有關立法院依職權請勞動部更正或廢止前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勞動部予以尊重,
並將持續溝通研議,以謀最適解決之道。
「勞保年金不打折,全民退休有保障」訴求:鑑於我國人口結構快速高齡化及少子女化之
趨勢,為確保年金制度能永續經營,讓每一世代均能安享退休生活,實有適度檢討的必要
。行政院已於102年4月25日提出《勞工保險年金改革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惟立法院
第8屆會期未能完成審議而不續審。考量年金改革有及早推動之必要,勞動部將賡續配合
最新精算結果及各界所提修正建議,重新檢視及研議勞工保險年金改革方案,並積極與各
界溝通協調,俾凝聚共識,以保障勞工老年生活經濟安全。
「禁止非典型僱用,勞工工作有保障」訴求:為加強保障派遣勞工權益及降低企業使用派
遣之意願,勞動部已於103年2月12日將《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函報行政院審議。然於該
草案完成法制化前,為確保派遣勞工之工作安全及性別平等保障,勞動部已修訂《職業安
全衛生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明訂要派單位負共同雇主責任。另行政院各主管機關
已先訂有《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要派契約書範本》及《
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等相關規範,以加強保障派遣勞工之權益。此外,
為使政府部門合理運用勞務承攬,勞動部亦於105年2月4日發布「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
承攬參考原則」,以明確勞務承攬關係,並提醒各機關注意承攬廠商派駐勞工之相關勞動
權益。
「基本工資要調升,勞工生活有保障」訴求:因基本工資之調整係由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
擬訂後,再由勞動部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勞動部依法將於105年第3季召開基本工資審
議委員會,適時檢討基本工資。另對於推動勞工參與制度,立法擴大工會及勞工監督公司
經營權力,勞動部樂觀其成,惟因本項訴求尚涉《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規
,後續將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經濟部評估整體規範時,提供相關意見。現階段勞動
部已定期舉辦勞工董事及工會幹部知能培訓,以強化並增進勞工監督公司經營的權力。
「勞動三權要完整,組織工會有保障」訴求:為保障勞工團結權,使工會組織多元發展,
100年修正施行《工會法》已大幅鬆綁工會組織相關規定,為再積極保障勞工組織工會之
權益,勞動部刻正辦理研修《工會法》相關座談會議,廣納各方意見。另有關廢除《團體
協約法》中產(職)業工會協商資格之限制乙節,考量《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3項立法目
的,係為顧及工會會員人數越多,將使工會協商力量越強大,有利與雇主順利談判簽訂團
體協約。對於本項建議勞動部將再聽取及蒐集意見,俾納入修法時之參考。
「補足人力不過勞,生命安全有保障」訴求:為維護勞工健康福祉,勞動部自101年迄今
,已廢止一般旅館業鋪床工、廣告企劃人員、銀行經理等17類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
第84條之1規定,未來將賡續檢討《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適用之工作者。另為加強維護
勞工身心健康,勞動部已於104年補助地方政府聘用325名勞動條件檢查人力,針對高風險
行業加強勞動檢查。
「終結血汗長照制,勞工老年有保障」訴求:為強化家務勞工之保障,勞動部歷經多年研
議,已於100年3月15日研訂完成《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並於102年9月13日再陳行
政院續行審議,後續將配合長期照顧制度推動,持續溝通並蒐集各界意見,使該草案更為
周延。另因應《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勞動部持續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本國照顧服務員
訓練,提供就業促進措施,並依據國家整體長照政策及長照體系發展進程,分階段研議調
整外籍看護工相關政策。
「爭取教育公共化,師生權益有保障」訴求:為降低專科以上學校與學生兼任助理因關係
不確定及權益受損問題發生紛爭,勞動部與教育部於104年6月17日分別發布「專科以上學
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及「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
保障處理原則」,提供學生與學校對彼此法律關係判斷之參考,並保障兼任助理之學習與
勞動權益。目前各專科以上學校已逐步調整校內兼任助理制度,勞動部已配合教育部成立
跨部會平臺,有效降低兼任助理相關紛爭,同時仍將持續輔導學校成立兼任助理校內平臺
,以保障兼任助理之學習與勞動權益。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peoplenews.tw/news/e2b952c3-54e6-4e83-a29b-91e290a37a31
5.備註:
向來非常重視____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