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今日黃國昌質詢逐字稿 微調課綱

作者: noworneverev (小朋友)   2016-05-02 15: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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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arshuang.com/
影片: https://youtu.be/i8mnDc_9oFw
黃國昌:謝謝主席,不好意思,麻煩有請林次長。
主席:好,林次長。
林次長:委員好。
黃國昌:林次長你好,上個禮拜禮拜五的時候,在處理有關於鄭麗君委員,有很多委員提
案要處理有關於103年微調課綱的時候,在委員的發言當中啊,某一位立法委員他說103年
微調的課綱它的法律性質是依照《行政程序法》159條第1項第2款所為的行政規則,這個
是教育部的立場嗎?
(...林次長微笑看著黃委員)
黃國昌:問題聽不聽得懂?
林次長:可不可以再一次?
黃國昌:你們103年微調的課綱性質是行政規則還是法規命令?
(沉默)
黃國昌:那個教育部其他的人上來幫次長。
林次長:行政規則。
黃國昌:行政規則,你們解釋的依據是什麼?憑什麼說是行政規則啦?
法制處:跟委員報告一下,關於課綱的性質這部分,首先跟委員說明的部分就是,其實高
等......《高級中等教育法》在102年修正制定公布的時候,曾經針對這個43條,就是有
關課綱訂定的依據跟他如何審議進行過討論,那當初行政院的版本送到立法院的時候,針
對第一項關於課綱訂定的依據…
黃國昌:你們103年制定的這個課綱的法源基礎是什麼?是你剛講的那個法律嗎?
法制處:先跟…
黃國昌:是嗎?
法制處:就是要告訴委員說,在那個時候立法院討論過,43條第1項關於課綱的訂定並沒
有提升到法規命令的位階,可是第2項關於課審會的運作跟組成的部分,那立法院這邊明
確的授權他訂定法規命令。
黃國昌: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嘛,你們103年的那個課綱的法源依據,你現在跟我說
這是行政規則嘛,來,我們來看一下。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4年度全字第66號裁定,2015年7月29號做出來的:該課程綱要的規制
效力不是只有發布的時候發生一次性的效力,嗣後於高級中學任教、就讀的不特定教師
blablabla等等等,核諸上開規定及說明,相對人依高級中學法第8條第2項授權所訂定的
系爭高中課綱應屬法規命令。這個行政法院的見解看過沒有?
法制處:跟委員報告,關於去年那個高等行政法院的那個裁定他是針對要人民聲請課綱的

黃國昌:我知道他聲請什麼嘛,他在裁定理由當中不是針對高級中學法第8條第2項授權所
訂的明確告訴你們是法規命令嗎?
法制處:跟委員報告,因為那個案子基本上他要討論的不是課綱的性質,我們可以提供給
委員參考,就是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在97年他分別有5個判決明確的也指出來…
黃國昌:所以你現在…
法制處:關於課綱他的性質是行政規則。
黃國昌:沒有啦,你現在要跟我講的是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意見不一致
嘛,所以你們現在在2015年8月2號的時候,再一次的說這是屬於行政程法第159條第2項第
2款的行政規則,來,我們來看一下。
2015年8月27號最高行政法院針對這件事情,他再次的做出了解釋:原裁定認為屬於法規
命令,已詳述其理由,經核並無不合。第二個:系爭103年高中課綱既屬法規命令,縱使
相對人,指的就是你們,認為他是行政規則而發布,亦不影響其為法規命令之性質。
這個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看過沒有?
看過沒有?
法制處:基本上因為這個問題他基本上不是在討論課綱的性質,那因為課綱…
黃國昌:所以嘛,我先問你啦,這個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理由當中,白紙黑字寫的這個樣子
,你現在是說我在扭曲這個裁定的理由裡面所做的解釋嗎?你們現在行政部門你們自己說
是行政規則,最高行政法院告訴你們這個是法規命令,你們還是堅持是行政規則,我現在
請教教育部的是,站在教育部的立場裡,法規出現爭議的解釋權是在行政機關還是在法院

法制處:個案的審議才會爭執會到法院,那究竟課綱是行政規則還是法規命令這涉及到立
法權跟行政權之間權限的劃分,那剛跟委員…
黃國昌:兩個之間有爭執的話,讓司法權來做裁判有錯嗎?
法制處:這個在去年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因為課綱的爭議是屬於這
個課綱怎麼修正的問題,他基於權力分立的原則,他無法在個案做出一個停止執行的一個
裁定。
黃國昌:(笑)我現在在跟你講的是這個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你又給我扯回去高等行政法
院的裁定,我現在的問題很具體啦,最高行政法院已經表示了這樣的法律見解,我們的教
育部繼續堅持這是行政規則,你的意思是教育部在針對這個是法規命令還是行政規則,你
們的解釋權是專屬的,沒有任何人能夠挑戰,立法院也不能挑戰,最高行政法院講了你們
也不算,只有行政機關對於他的法律性質所做的定性說了就算,這是你們對於我國憲法權
力分立你們所抱持的態度嗎?
法制處:跟委員說明,自從《行政程序法》施行之後,凡是沒有法律授權的話,基本上行
政機關不是訂定法規命令,所以跟委員剛剛......跟委員報告的是說,在102年《高級中
等教育法》討論的時候就沒有把課綱把它提升法律位階到法規命令的層次。
黃國昌:我現在在跟你講的,你不要再跟我扯新的法律了啦,這上面不是已經寫了非常的
清楚,這是依照《高級中學》第8條第2項授權所系爭的高中課綱,應屬法規命令,這是高
等行政法院的裁定,你說這只是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你好像不太服氣,最高行政法院再
講了一次,再告訴你們教育部一次,這是法規命令不是行政規則,你們到今天還堅持說它
是行政規則。
你們為什麼堅持它是行政規則?因為堅持是行政規則你們就不用送立法院了嘛,是不是這
樣?你們那個微調的課綱有按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送到立法院來嗎?沒有嘛。
法制處:跟委員報告,自從民國20年開始,課綱其實一直都不是走法規命令的訂定程序。
黃國昌:所以我再跟你講一次,過去我們在成為實質的法治國家以前,行政機關在解釋法
律的時候,僭越法院,認為自己愛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這段時期我都知道,我們翻開行
政法的教科書,那段黑暗的歷史全部都寫在教科書裡,我國今天已經變成憲政民主的國家
了,你們的教育部告訴我們全國的學子,講的事情是說:對於法規,對於法規的適用,對
於法律司法權最高行政法院所做出來的裁判你們不理,教育部只要堅持這個是行政規則,
就不用送到立法院裡面來,一切就是教育部說了算。
來,第二個問題,不好意思,那個法制處委可能跟你......不過你要留著也可以,這個是
國立臺灣大學技術移轉利益揭露表填表說明,2015年11月的時候設,二親等以內的親屬必
須要迴避,結果你知道國立臺灣大學技術移轉利益揭露表裡面二親等以內的親屬包括祖父
母、外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兄嫂、弟媳、姊夫、妹婿、連襟、妯娌、孫子女、外孫
子女,他裡面為什麼沒有寫子女?
林次長:為什麼沒有寫子女那時候我不知道。
黃國昌:你們要不要去問一下台灣大學,請台灣大學做一個解釋,因為前一陣子中研院在
這個揭露表裡面沒有寫子女嘛,結果成為整個社會檢討的對象嘛,那台灣大學寫的東西是
一模一樣啊,最後亮出來表來的是,黃色的有寫,藍色的通通都沒有寫,你們要不要請國
立台灣大學解釋一下他們當初這個揭露表寫的那個東西,聽清楚我的問題,是列舉還是例
示?
林次長:好報告委員我們去瞭解。
黃國昌:第二個部分教育部可不可以要求全國各個大學針對利害揭露表他們怎麼訂的,做
一個完整的蒐集、完整的統計,來看一下我們國家有多少的大學出現相同的狀況,他們每
一個表裡面到底是列舉還是例示,也請他們解釋清楚。
林次長:好。
作者: rexrick (乂o小龍乂)   2016-05-02 15:18:00
推戰神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6-05-02 15:19:00
教育部真的有夠爛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5-02 15:20:00
又把人電爆了
作者: Chieen (Chieen)   2016-05-02 15:21:00
這任教育部本來就很廢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6-05-02 15:21:00
教育部也就是都做自己的呀 哪管權力分立
作者: ewjfd (無經驗可)   2016-05-02 15:22:00
吳思華藉故考察落跑中
作者: grimnir158 (8-1)   2016-05-02 15:23:00
殺人部長又落跑了
作者: gred121 (自由行星同盟楊威利元帥)   2016-05-02 15:23:00
戰神太可怕了 KMT永遠想不透為什麼這種人才不為己用
作者: EfiwymsiAros (認真發廢文)   2016-05-02 15:23:00
一個虐菜的概念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6-05-02 15:24:00
推戰神 這些狗官 一堆高中生就能電了
作者: gred121 (自由行星同盟楊威利元帥)   2016-05-02 15:24:00
因為靠自己從底層爬上來的人 會不屑國民黨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5-02 15:24:00
教育部就狂跳針打哈哈
作者: YCL13 (靜默)   2016-05-02 15:26:00
黃大立委要不要去看看臺大現行的版本呀!
作者: Miyuli (咖哩王)   2016-05-02 15:26:00
教育部難看了XD
作者: myandydesk (算算)   2016-05-02 15:27:00
相信神的指示,聽不懂戰神的話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6-05-02 15:27:00
高調
作者: Lheavens (Lash)   2016-05-02 15:27:00
覺得高中生有辦法這樣電 能這樣電的立委都沒幾個了不
作者: ueewen (ueewen)   2016-05-02 15:28:00
超越憲法的教育部
作者: aJan5566 (中肯56)   2016-05-02 15:29:00
不是戰神太強,是舊制官員太廢 這才是立委該有的水準
作者: tkgw   2016-05-02 15:29:00
呵呵,鑽漏洞是國民黨政的唯一專長
作者: LordSo (Yesterday)   2016-05-02 15:30:00
我是覺得黃比較讓我看到啥叫一個法律人
作者: HKuo (H國)   2016-05-02 15:30:00
戰神給推
作者: cynric717   2016-05-02 15:30:00
作者: jainsin (只在當下)   2016-05-02 15:30:00
教育部就是欠電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貝魯君更爽♥)   2016-05-02 15:31:00
作者: hanarain (我愛你 再見)   2016-05-02 15:31:00
推逐字稿 次長擺在那和顆西瓜沒兩樣
作者: dlter (dlter)   2016-05-02 15:31:00
各部會的法規處這4年皮要繃緊一點了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6-05-02 15:31:00
會覺得戰神這樣電不強的那肯定是廢到爆
作者: jainsin (只在當下)   2016-05-02 15:32:00
這樣才看得出來政府官員一堆亂搞的
作者: willy9836 (曉帥鴿)   2016-05-02 15:32:00
國昌專業 原po辛苦推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6-05-02 15:32:00
要每次電人都抓到點,而且抓到重點不抓錯,這要思路清楚
作者: ienari (jimmy)   2016-05-02 15:33:00
電翻了
作者: onlyhuman (???)   2016-05-02 15:33:00
垃圾教育部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5-02 15:33:00
作者: YCL13 (靜默)   2016-05-02 15:33:00
這次真的不強呀,拿錯的臺大資料來電教育部是怎樣?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6-05-02 15:33:00
真有人以為政府官員打太極功力很低的...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6-05-02 15:33:00
今天電完馬政府,明天再電國民兩黨擺爛的老鳥立委XDD
作者: zxc6542917 (stan_wei)   2016-05-02 15:33:00
教育部無前途了
作者: saint01 (聖靈衣)   2016-05-02 15:34:00
教育部欠教育啊
作者: DIDIMIN ( )   2016-05-02 15:34:00
民國 20 年來的陋習居然奉為圭臬,偉哉教育部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6-05-02 15:34:00
戰神真屌 一堆陋習到現在都視為理所當然了
作者: st9061204 (阿克西斯教徒)   2016-05-02 15:34:00
幹!我看到笑出來!!
作者: walei98 (超和平buster)   2016-05-02 15:34:00
作者: ueewen (ueewen)   2016-05-02 15:35:00
台大2016年1月的版本,没列子女,還有更新的版本? http:/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5-02 15:35:00
黨工無力跳針
作者: parkblack (肉肉的)   2016-05-02 15:35:00
作者: ktecv2000 (跛銘)   2016-05-02 15:35:00
跳針直接被打爆
作者: beyvaisu (北va喔)   2016-05-02 15:35:00
好猛喔!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6-05-02 15:35:00
作者: versace (smoking frog)   2016-05-02 15:36:00
最高法院裁定明白寫出來,行政機關教育部還可以不理...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6-05-02 15:36:00
嗯…一堆尸位素餐的官員
作者: mobilx (nowhere to be)   2016-05-02 15:37:00
幹這官員真他媽跟土皇帝一樣,顯然是沒被狗幹夠
作者: v32767 (..)   2016-05-02 15:38:00
土條多久會回應呢?
作者: mobilx (nowhere to be)   2016-05-02 15:38:00
連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的事都當放屁,可以告瀆職嗎?
作者: DIDIMIN ( )   2016-05-02 15:38:00
我好像聽到打臉聲
作者: future2010 (新竹)   2016-05-02 15:39:00
台大2015年11月的版本的確沒有子女這一項
作者: MasonT (MasonT)   2016-05-02 15:39:00
戰神: 教育部法規室的沒有一個能打的.
作者: dirubest (奈亞拉托提普)   2016-05-02 15:39:00
不懂堅持中國洗腦課綱的意義是啥,在等共產黨救你們嗎?
作者: gg889g8 (凰)   2016-05-02 15:39:00
作者: TENDERpear (TENDER小梨)   2016-05-02 15:39:00
………………
作者: ancientstar (軒轅十三)   2016-05-02 15:40:00
作者: kw003266 (大佬)   2016-05-02 15:40:00
教育部根本一堆薪水小偷
作者: YCL13 (靜默)   2016-05-02 15:40:00
中研院出事後,臺大四月修新版了。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6-05-02 15:40:00
一個翻開蓋子 下面衝出一堆蟑螂的概念...
作者: qaz0314 (咩妹)   2016-05-02 15:41:00
國民黨可以休息了 時代比較盡責
作者: eco100 ( )   2016-05-02 15:41:00
戰神必推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5-02 15:42:00
推,借轉公民版,謝謝。
作者: quester08 (克喜口母)   2016-05-02 15:42:00
Kmt 最愛立有洞的法,讓自己鑽,然後被抓包,就開始扯東扯西,最後再來握什麼都不知道。
作者: calliope (露瑟阿姨)   2016-05-02 15:42:00
作者: soulbug (缺陷)   2016-05-02 15:42:00
作者: YCL13 (靜默)   2016-05-02 15:43:00
不過確實還有很多當年抄中研院的大學還沒有修就是,但這叫教育部去要該大學來說明根本是在搞笑,要大學承認是抄中研院,黃大立委會因此感到很爽嗎?還是中研院就沒錯了呢?
作者: adk147852 (Immortal)   2016-05-02 15:44:00
這些官就橡皮圖章啊
作者: sjlee1127   2016-05-02 15:44:00
作者: calliope (露瑟阿姨)   2016-05-02 15:46:00
某Y,人家都跟你講是2015年11月的版本,有問題嗎?
作者: s87980854 (杜肚肚)   2016-05-02 15:46:00
作者: heerowei0802 (有鬼)   2016-05-02 15:46:00
東凹西凹,最高行政法院就有判決了還在那凹
作者: awenracious (Racious)   2016-05-02 15:47:00
支那黨都一副狗樣
作者: seeback (當兵是國家大事)   2016-05-02 15:48:00
教育部的高官數十年如一日的婊法院啊~
作者: losewind (錯的時間對的人)   2016-05-02 15:48:00
簡單來說 教育部不屌司法院的解釋~
作者: yien (菲比)   2016-05-02 15:48:00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5-02 15:48:00
台大之前有說 因為他們是參考中研院的版本訂的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5-02 15:48:00
法律不溯既往啊
作者: getfull (getfull)   2016-05-02 15:48:00
戰神電爆廢物狗官xd
作者: opman543   2016-05-02 15:49:00
老師到處去抓BUG,怎麼以前的洞那麼多
作者: a9110513 (西西西西西阿)   2016-05-02 15:49:00
作者: icrt000000 (斷了翅膀的國手)   2016-05-02 15:49:00
這次只能噓了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6-05-02 15:50:00
這點早就被抓出來過了 不過這群人還是一副皮皮樣
作者: AuroraSkyFox (這裡是狐狸)   2016-05-02 15:50:00
公民課教我們要守法 對比現在的教育部真夠諷刺
作者: ueewen (ueewen)   2016-05-02 15:51:00
重點是要教育部督導各大專院校相關規定是否明確,是否有模糊地帶,跟版本無關吧?!
作者: ristart (invincible)   2016-05-02 15:51:00
法官也是學校教出來的 當然管學校的教育部最大。
作者: KBMJ (摳鼻麥克)   2016-05-02 15:51:00
戰神!
作者: skyringcha   2016-05-02 15:53:00
人拜託把那些違法的移送法辦,這樣他們才會怕!
作者: hithaman (hithaman)   2016-05-02 15:54:00
推挑毛病,這些國家機關就是欠人監督
作者: ffbell   2016-05-02 15:54:00
作者: YCL13 (靜默)   2016-05-02 15:55:00
拿舊的臺大版本來電人?那要不要拿宋朝公使錢來救馬呢?
作者: fantasibear (布穀熊)   2016-05-02 15:55:00
作者: rock810   2016-05-02 15:55:00
花了十分鐘,教育部還是覺得那是行政規則...
作者: bustyma19 (麥瘡治)   2016-05-02 15:56:00
謝謝辛苦整理逐字稿
作者: turtlefar1   2016-05-02 15:56:00
作者: forbake1 (一點都不瀟灑)   2016-05-02 15:57:00
先推
作者: popest   2016-05-02 15:57:00
高調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6-05-02 1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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