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味道很怪...採蜂窩發現500坪大麻田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男子到南投縣尋找野生虎頭蜂窩,在荒郊野外發現
「味道奇怪的植物」,他轉告台中市警三分局健康派出所,警方採集葉片化驗竟是大麻,
埋伏20多天後,3日傍晚逮捕去施肥澆水的鄧姓男子。
警方指出,這處大麻田面積400至500坪,數量達474株,如果採收上市,黑市價格達上千
萬。鄧男稱朋友送他種子,他想試種販賣,首次種植且尚未採收就被警方搶收,台中地院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法辦,裁定羈押。
一名男子4月初與健康派出所員警聊天時說,他到南投縣國姓鄉大長路福旗 巷內山區找虎
頭蜂窩,見長滿雜草灌木的偏僻河川地,竟然有人開墾闢田,種植的作物是葉子狀似「蔴
薏」,有特殊味道的奇怪植物,懷疑是大麻。健康所與中市警三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採葉
子化驗確認是大麻,現場總計有6個小區塊,每一區之間以芒草隔開,警方於4月中旬派人
埋伏。
3日傍晚,警方見鄧姓男子(57歲)駕駛小貨車來施肥澆水,逮捕後搜索他南投縣國姓鄉
的租屋處,發現一包大麻花毛重100多公克,3小瓶大麻種子,另有培育幼苗的防曬黑網等
設施。
鄧男說,種子是年籍不詳朋友送的,他想種植大麻販售,但沒有種植經驗與知識,只用一
般農作物種植的方式栽培,是第一次種植,尚未採收販售。
檢方認為他涉嫌重大,有湮滅證據串供等疑慮,聲押獲准聲押獲准,現場474株大麻全拔
除,風乾後繳入贓證物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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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拔除大麻,風乾後繳入贓證物庫。(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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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嫌宣稱首度種大麻,尚未採收上市。(記者張瑞楨翻攝)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2ylhhr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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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大麻屬該條例列管之第二級毒品,依法不得持有、販
賣及施用。
倘有違法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之情形,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要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若為意圖販賣而持有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而違法販賣者,則要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另,行為人違法施用第二級毒品大麻,依法得處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對於施用第二級毒品之「初犯」認其是具有病患性犯人之特質,故規定
適用觀察勒戒先行主義,即就違法施用第二級毒品之初犯行為人,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
,令其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因此,行為人違法施用第二級毒品大麻倘其符合前揭適用
觀察勒戒先行主義初犯之情形,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令其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
綜上所述,施用毒品有害身心健康,提醒大家莫以身試法,避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