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緊急提非常上訴 來不及 鄭捷求生 晚13分鐘

作者: MephistoH (默非斯托)   2016-05-12 13:21:32
※ 引述《skizard ( )》之銘言:
: : 不要以為投給dpp就世界和平了
: : 若所謂覺醒青年中有一群這種人
: : 真正的考驗才剛要來而已
這新聞的真實性有待商確吧
依刑事訴訟法第六編規定,非常上訴制度是對於刑事確定判決,
以審判違背法令為理由,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
請求救濟的特別訴訟程序。所以非常上訴應以刑事確定判決
或實體上與科刑判決有同等效力之裁定為對象,
而以判決或訴訟程序違背法令為條件。
照這段說明來看
1.要檢察總長提起
2.該判決有違反法令 (例如:用錯法條 ..)
3.要確定判決
so...
1.鄭捷是殺人罪 最高就判死刑 -沒有違背法令
2.檢察總長從頭到尾都沒出聲
新聞裡還說律師擬非常上訴的初稿??
作者: acln0816   2016-05-12 13:22:00
律師可以向檢察總長遞狀 請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啊...
作者: DID5566 (趁亂出院)   2016-05-12 13:22:00
槍響數、屍體去向都能有好幾個版本,你還信新聞?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6-05-12 13:23:00
看起來就像是廢死想帶風向 想帶成LIS在這事麻木不仁
作者: Leo4891 (Leo)   2016-05-12 13:24:00
律師其實沒正當理由阿 提非常上訴只是拿來"暫緩"
作者: lesnaree2 ( )   2016-05-12 13:24:00
就是廢死想拖而已啊 什麼政治、研究、不符合程序、檢討
作者: lesnaree2 ( )   2016-05-12 13:25:00
被害人都出來了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6-05-12 13:25:00
律師只能向檢察總長"申請"提出非常上訴 檢察總長判斷是否
作者: Nevhir (煙霄微月)   2016-05-12 13:25:00
廢死帶風向 偏偏一堆人好操弄 非常上訴可不是給人這樣濫用
作者: w76530   2016-05-12 13:25:00
廢死:不管啦,你們不讀書
作者: piece1 (...)   2016-05-12 13:27:00
廢死:你們不讀書.又不肯研究.程度低落
作者: waiting5566 (楓)   2016-05-12 13:27:00
之前放風聲出來的那幾次 廢死團體都有提 結果就是他們火速提出 檢察總長再火速駁回 照樣執行
作者: Leo4891 (Leo)   2016-05-12 13:28:00
沒正當理由 不符合要件 當然駁回廢死只是在氣連給他們提的機會都沒有而已
作者: kenro   2016-05-12 13:29:00
本來就是這樣阿 沒看到一些人都以為是律師就可以提了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6-05-12 13:34:00
律師落漆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6-05-12 13:35:00
每次都拿兩公約說嘴啊
作者: AAQQUUAA   2016-05-12 13:39:00
非常上訴 檢查總長不理他就好
作者: LoveFood (食在愛玩)   2016-05-12 13:45:00
讓他走一次非常,然後被駁回,,大家也沒話說
作者: kilof (KiLoF)   2016-05-12 13:56:00
總長駁回再執行 沒人會說話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6-05-12 13:59:00
你的沒有違背法令的範圍還真寬廣啊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6-05-12 13:59:00
阿就沒送在那吵 還是總長駁回一次以上"才能"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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