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路有人格權 玩遊戲罵「腦殘」有罪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6-05-15 11:31:02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網路有人格權 玩遊戲罵「腦殘」有罪
3.完整新聞內文:
洪姓男子玩網路遊戲「英雄聯盟」時,透過電腦配對與陌生玩家組隊,他認為對方技術差
而輸了比賽,在聊天室中罵對方腦殘,被控公然侮辱;他辯稱「一個網路帳號不具有人的
權利」,但法官認為網路世界是真實社會的延伸、網路化身的名譽權應受法律規範,判洪
拘役卅日、得易科罰金。
網友在網路遊戲中謾罵,遭控妨害名譽的案件屢見不鮮,但法官在判決書中詳細解釋「網
路世界與真實世界的關係」相當罕見。
法界人士認為,早年司法界很少把「帳號」當成「人」,因此總是不起訴或無罪;士林地
方法院這個判決對保障虛擬世界的名譽權下了很好的註解。
這宗網路糾紛發生在去年七月十二日,洪姓男子被控妨害名譽出庭時,辯稱直到開庭才知
對方是彭姓男子,他認為建立帳號僅需卅秒,不需知道對方是男是女,就如一輛腳踏車不
會有名譽,一個網路帳號根本不應獲得「身為人的權利」,不該受有人格的保護。
但法官指出,網路科技顛覆過往社會生活需透過真實見面才能往來,人可以透過網路下單
買賣交易、傳遞訊息,顯然網路世界已非虛幻世界,「極端延伸了個人在新社會領域中扮
演新角色的可能性」。
個人在網路以匿名和假名與他人互動和往來,其他人雖然不知道真實身分,但是在網路所
化身的身分地位,來自創造者自身的努力,以各種競爭或互動建立起專屬的人際關係和聲
譽,雖然網路與真實社會生活享有的權利義務不盡相同,但不代表在網路世界努力建立起
的聲譽不該保護。
法官認為,英雄聯盟是多人線上戰術遊戲,可匯集不同地區玩家參與,每個賽季均有世界
大賽,每場遊戲對戰輸贏均會核算積分,也有檢舉系統管理各帳號言行;累積積分的等級
從低至高分為銅、白銀、黃金、白金、鑽石、菁英及大師,也是在這「新社會領域」中的
身分地位。
告訴人彭姓男子創立的帳號在白金第三區間,顯然已長時間使用,並已建立專屬聲譽和評
價,因此,洪留言張貼「腦麻、你他媽腦殘、還留下你這垃圾禍害人間…」等語,不論在
真實社會與網路,都有貶損他人人格意涵,構成公然侮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m2bsOR
5.備註:
法官判的好!
就是有太多人以為在網路上隨便罵人也沒關係了。
作者: sclbtlove (板橋彭于晏)   2015-05-15 11:31:00
op
作者: wana3729 (ALL+)   2015-05-15 11:31:00
完了 癢癢…
作者: M1006 (M1006)   2015-05-15 11:31:00
樓下準備上法院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5-15 11:32:00
管太多
作者: Atwo (A兔)   2016-05-15 11:32:00
拉先萬
作者: higameboy (愛聊天的boy~)   2016-05-15 11:32:00
概念式連結
作者: giveUstars (大城市的游牧民族)   2016-05-15 11:32:00
這遊戲的帳號名稱很簡單就能夠改..真的能連結嗎?
作者: ansfan (vanessa)   2016-05-15 11:33:00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6-05-15 11:33:00
三樓沒事亂放砲,四樓快吉他
作者: end56 (終結56)   2016-05-15 11:33:00
樓下腦殘
作者: lunar (我要代替月亮懲罰你)   2016-05-15 11:33:00
癢88
作者: solidmiss (索德米斯)   2016-05-15 11:33:00
以後雷人可以安心的雷惹
作者: k33536 (是什麼?)   2016-05-15 11:33:00
在網路遊戲中殺人 現實生活應該也被判刑!
作者: iWatch5566 (唉手錶56)   2016-05-15 11:34:00
這我一錠吉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6-05-15 11:34:00
好可怕 要被告了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6-05-15 11:34:00
奇怪了 不是說輕罪不能查ip嗎?為何能找到是誰罵的>
作者: felixr0123 (felixr0123)   2016-05-15 11:35:00
殺人數最多要預防性羈押 未來的鄭捷
作者: giveUstars (大城市的游牧民族)   2016-05-15 11:35:00
帶點燃的通通先抓起來
作者: jerry0701 (南部瘦一哥)   2016-05-15 11:35:00
拉機G社
作者: ChenDotQ (好人好事代表 no.4440337)   2016-05-15 11:37:00
自由心證
作者: MacOSX10   2016-05-15 11:37:00
變釣魚場了
作者: F2307925 (Logical)   2016-05-15 11:38:00
斷章取義,重點是你罵人實際影響到對方的人格,和網路與否無關,你有本事就罵角色他奈你何
作者: akuser (我想飛)   2016-05-15 11:38:00
你媽比較好
作者: sarsarpo (沙沙波)   2016-05-15 11:40:00
實際上被罵的人心情也受影響
作者: yes6107 (悠悠兩瓢飲)   2016-05-15 11:41:00
概念式連結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6-05-15 11:43:00
告訴人白金三,怎麼沒看到被告的?(敲碗
作者: terry1043 (蕃薯)   2016-05-15 11:43:00
可以故意雷人賺錢了
作者: kamehameha12 (益菌多壞菌就少)   2016-05-15 11:44:00
幹喔玩Dota不嘴砲就不好玩了啊
作者: killerken (踢了肯)   2016-05-15 11:48:00
簽名檔 有371個腦殘
作者: Centauro (Nyar)   2016-05-15 11:48:00
現實壓抑 上網找樂子也要壓抑 可悲啊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6-05-15 11:49:00
恐龍法官
作者: g581637   2016-05-15 11:50:00
拉先萬
作者: faker007 (faker007)   2016-05-15 11:51:00
一定是個肥妞
作者: coolron (RR)   2016-05-15 11:52:00
現在到底能不能查ip阿
作者: ppo7741 (阿甫)   2016-05-15 11:52:00
他版事務爛遊戲還有人在玩喔
作者: westwood0402 (aries)   2016-05-15 11:53:00
不錯啊,就是有些人愛躲在電腦後面嘴臭
作者: as508114 (carmelo)   2016-05-15 11:53:00
拉線萬
作者: dreamro20607 (Errant)   2016-05-15 11:56:00
法官這麼懂,什麼牌?
作者: gs8613789 (Shang6029)   2016-05-15 11:58:00
法官有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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