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試卷供閱覽 閱卷老師意願低
2016-05-15 08:04 聯合報 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考試院去年11月通過「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草案」,考生於放榜後10天內可以申請閱
覽試卷,但實施日期未定。考選部最近跟考試院會報告,擬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但不少
考試委員對此有疑慮。考委指出,不少老師因此不願出題及改考卷,要求考選部再研議相
關配套。明年上路,恐有變數。
過去考生考完國考,只能收到成績單,無法查閱自己的答案卷。為讓國考更加公開透明,
104年2月修正通過的典試法,開放應考人閱覽試卷,至於「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草案
」,去年通過。
根據該辦法,考生於放榜後,本人於10天內登入考選部網站申請閱覽試卷,填下要閱覽的
科目,並繳納費用後,就完成申請程序。考生申請閱覽科目,一項考試限閱覽一次,不限
閱覽科目,一科100元,每科最長可以看15分鐘。
考選部表示,考生申請閱覽試卷主要以影像檔案為主,如果試卷無法掃描或掃描不清晰等
特殊情形,會提供試卷影本供考生閱覽。考生可看見自己答案卷,了解閱卷委員是如何批
改試卷,有些閱卷委員會在答案卷寫下評語,考生也都看得到。不過,為保護閱卷委員隱
私,將保留閱卷委員的姓名,考生不會看到。
應考人如果發現試卷中有漏掉未評閱、卷面分數與卷內分數不相符,或成績計算錯誤等情
形,必須當場提出;由考選部查核後,報請典試委員長處理,再告知應考人查核結果。查
核後確定分數計算確實有錯誤,將重新計算成績。
考選部擬於明年1月1日上路,也就是從今年11月初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及交通事業郵政人
員升資考試放榜後開始辨理。
不過,考選部最近在考試院會報告時,很多考委有疑慮。
不少考委不諱言,擔任考試典試委員長及小組召集人時,要找老師來命題或改考卷碰到很
多困難,很多老師都拒絕。目前閱卷老師如給零分會給評語,有時批改過程也會給評語;
未來開放閱覽試卷,考生都看得到,老師對此非常抗拒。也有考委表示,一旦開放就無法
停止,「慎始很重要。」要求考選部再評估改進,不要貿然實施。
http://udn.com/news/story/6939/1695348
備註:閱卷的教授、老師都這麼草苺,那有什麼資格念學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