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2016-05-19 10:45:43蘋果日報
呂秋遠勒斃案撰文 教授打臉:教育不能等
屋主勒死小偷遭判依過失致死罪判3月緩刑2年,引發民眾討論,有人批評法官恐龍,但有
人覺得法官沒錯,而站在法律的專業判斷上,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也支持法官「法官已
經頗為仁慈,也沒有違背法律規定」,不過李茂生卻話鋒一轉、落落長地批評曾針對此案
撰文的律師呂秋遠,「律師的法律常識教育不能等」。
呂秋遠在案發後數日撰文,當時屋主被警方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呂秋遠認為,如果檢
察官收案後也認定屋主涉「過失致死」就是大大的放水,因為屋主是先有傷害的行為,加
重結果導致竊賊死亡,本應依「傷害致死罪」偵辦,此時論罪就會由過失的2年變為7年以
上。
對此,李茂生打臉批呂將焦點放在誰先動手根本劃錯重點,本案重點應是防衛手段是否為
侵害最小的手段,也就是屋主一定要勒住小偷的脖子、而且時間必須這麼久嗎?若不是的
話,基於防衛者(屋主)的驚慌情事(擔心孕妻受傷),得於超過阻卻違法範疇的部分認定違
法,並考慮減免責(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goo.gl/Bg1U5v
作者: molle 2016-05-19 10:46:00
他們是在爭認定為防衛過當之後 應該是傷害致死還是過失致死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6-05-19 10:47:00這有啥好vs的 高下立判的東西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6-05-19 10:47:00鄉民大多是蠢貨 他們幹嘛鳥XD
作者:
amsmsk (449)
2016-05-19 10:48:00幫補血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5-19 10:48:00文人相輕
作者: molle 2016-05-19 10:48:00
好像有些傻瓜還以為罵呂秋遠的人就是在支持自己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5-19 10:48:00重點的確是不一樣 如果是傷害致死 這勇夫更慘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6-05-19 10:49:00fb下面留言超有趣 李茂生最近對東吳超不爽 整天戰XD
作者: skang75 2016-05-19 10:49:00
等等記得當初是認為因為同情屋主所以用過失殺人沒錯吧?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6-05-19 10:51:00哈哈哈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6-05-19 10:51:00覺得李的論點比較合乎常理
作者:
wirefu (zechs)
2016-05-19 10:52:00李茂生只愛顧立雄阿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6-05-19 10:52:00呂秋遠在法界的風評 大家都知道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16-05-19 10:54:00法律界一堆學說,實務學術又相輕,根本都各說各話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6-05-19 10:55:00如果把拆成兩行為 前阻卻違法 後誤想防衛 應該是傷害致死我直覺是這樣想的啦 但法官跟檢察官都說是過失@@
作者:
s87623 (發廢文記錄生活)
2016-05-19 10:59:00茂生大哥不愧為我的偶像!!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6-05-19 11:02:00這邊要推老師了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6-05-19 11:03:00真希望能學美國改成擅闖民宅後果自負……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6-05-19 11:04:00呂就牆頭草,愚民的最愛
作者: x6urvery (魁) 2016-05-19 11:05:00
黨工真勤奮
不欣賞李的人格,但不否認他的法學素養高深呂確實劃錯重點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6-05-19 11:11:00真無聊 兩個人在爭論一個在世界上根本沒有共識的事情美國堡壘原則不是絕對的, 台灣法律現行規定一樣不是絕對"是否為侵害最小的手段"本身就是很主觀的判斷
作者:
snane (Clark克拉克)
2016-05-19 11:19:00台大法律教授沒什麼好驕傲的,看看你們的校友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6-05-19 11:19:00哪裡的堡壘原則? 根本就沒有統一標準可言的東西在這種前提下 堅持自己認為的才是對的 這才莫名其妙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5-19 11:20:00要吵堡壘原則的 就去立法院請立委修法吧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6-05-19 11:22:00兩個都很爛,一起去跳海
作者: GABA (asdf) 2016-05-19 11:23:00
別自己遇到又跟現在堅持的不一樣
作者: mudee (毋忘初衷) 2016-05-19 11:27:00
李這次很中肯
作者: AlanShore (AlanShore) 2016-05-19 11:27:00
台灣哪來堡壘原則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6-05-19 11:29:00有陪審團之後就會有了 正常的腦都知道堡壘原則的原因就是因為怕法匠丁丁咬文嚼字 各打一大板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6-05-19 11:31:00台灣是沒有 但誰敢說這案裡法官的判斷完美?更重要的是民事 很可能會是糟糕的結果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5-19 11:31:00沒啊 縱然全台灣都認為是正確的 屋主說NO 你不就解套了
作者:
upu (傑犽無糖å£é¦™ç³–)
2016-05-19 11:37:00覺醒公民最愛呂 XD 八卦鄉民好像也超愛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6-05-19 11:40:00推李 呂的言論時常只是跟著浪頭走
作者: invander (Rosa Gigantea) 2016-05-19 11:51:00
兩嘴大戰,我壓李贏。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6-05-19 11:52:00小說家不意外
作者:
hoosin (Cat)
2016-05-19 12:01:00所以我關心的是那個民事1000萬求償阿 看會判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