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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賊弟曾質疑:他都已打輸你,有必要把他勒到臉發黑?
何姓男子不慎勒死闖入家中張姓竊賊遭判刑,引發外界議論;張男弟弟曾說,「他都已經
打輸你,你有必要把他勒到完全休克、臉都發黑?」對此,一名何姓武術教練18日表示,
如果在激烈情況下,的確很難理性判斷,就怕一放手反被小偷傷害。
2014年10月25日晚間,有毒品、強盜前科的張男侵入台北市北投一間民宅行竊;何姓屋主
和懷孕8個月的妻子剛好返家,海軍陸戰隊退伍、學過柔道的他,為保護妻子與張發生扭
打,將對方壓制在地、勒住脖子,導致其送醫不治。
何男強調,沒學過任何武術技巧,壓制小偷的手勢是自創的;但檢方認為,他的方式很像
格鬥技中的「Collar Choke」,不可能是當下發想,且警方到場時,小偷臉色發黑、全身
癱軟,何卻沒鬆手。法官因此認定何男防衛過當。
法界人士認為,儘管遇到小偷自保是正當防衛,但也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律師張立業受訪
時指出,反擊達到制止或排除侵害就可,不可以進一步傷害對方。
事發後,張男弟弟曾質疑,「如果是扭打,一定是打輸那一方會被勒,他既然都已經打輸
你,你有必要把他勒到完全休克、臉都發黑這樣子嗎?」
但何姓武術教練說,實務上如果是緊急情況,可能無法理智判斷,「狀況比較激烈的時候
,其實你很難分辨,因為他可能搞不好他的脖子比較粗,我在勒他,他可能沒感覺,因為
我不知道他的感覺是什麼,可能他暈眩了,我也可能不確定。」
大部分民眾認為何男不該被判刑,「這不應該究責屋主,我覺得小偷自己闖入人家家裡,
應該他自己本身有相對要負的風險」、「出於自衛的情況下,無法判斷那個力道,而且不
知道歹徒的身體狀況怎麼樣」。
何男已向張男家屬道歉,但仍堅持自己是正當防衛,「第一個時間實在太短,第二個他(
張男)的身形又比我大,然後又沒有燈又對我攻擊,我當然要先想辦法壓制他啊」,拒給
對方300多萬元和解金。張男家屬不滿已提民事訴訟。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519/700731.htm
備註:
自己要當小偷,就別怪人失手
如果是法官,法官會放手嗎?
"反擊達到制止或排除侵害就可",ㄎ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