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蒨蓉撞傷身障騎士 判拘役40日
2016年05月20日 12:03 王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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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520003536-260404
李蒨蓉撞傷身障騎士一案,今台北地院判拘役40天。(圖/中時資料照片)
藝人李蒨蓉駕車撞傷古姓身障騎士被起訴,她願賠償古30萬元,但古要求150萬元,雙方調
解破局,台北地院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判李蒨蓉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因賠償金未談攏,
案經上訴,法院下周將開庭調解,讓雙方再商談如何賠償。
李蒨蓉去年4月14日下午開車載著友人石新儀,自北市基隆路高架橋南下匝道,在多向路口
違規右轉至外側車道撞上古的機車,古全身多處受傷,控告李過失傷害罪,檢方偵查時李
蒨蓉與古未達成和解,案經檢察官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時即時)
出版編輯:林柏安
校正編輯:蔡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