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勇夫護孕妻打死賊 「防衛過當」判有

作者: ilovesumika (ilovesumika)   2016-05-21 13:51:22
一定是沒有請律師,所以說出對自己不利的證詞
會判防衛過當,一定是侵害狀態已結束仍然持續為防衛行為,才會判防衛過當
所以警察來看到竊賊臉色發黑,勇夫仍然雙手握住竊賊脖子,這段被錄影了,就被判防衛
過當
雖然媒體報導他說竊賊始終反抗,但如果他在警訊的時候說我看他沒在動了,可是我還是
繼續壓制,那案重初供,你事後才改口就不會被採信
所以遇到事情不要鐵齒,趕快找律師,不要以為你自己都照實回答就沒事,照實回答同樣
的內容,不同的陳述方法,就差很多,亂回答會對你不利
作者: yanggiin (文組pollo只有1001招!)   2016-05-21 13:53:00
你沒看判決吧!救護人員到了的時候實際上人已經沒有呼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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