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uncey01 (一刀)》之銘言:
: 結果行政院人事總處在103年加了一條但書規定:
: 「配偶為各種社會保險(全民健康保險除外)之被保險人,應優先適用各該社會保險之規定
: 申請生育給付,其請領之金額較本表規定之補助基準為低時,得檢附證明文件請領二者間
: 之差額」
: 所以機關就說不好意思喔,你老婆是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喔,然後逼我老婆去繳國民年金,
: 領了國民年金的生育補助之後,我才能領差額
: 本魯不服,認為行政院人事總處權力哪有那麼大,隨便通過一個內部行政規則,就強制我
: 老婆(非公務人員)一定要去繳國民年金?
: 而且國民年金現在又不是強制繳納(柔性),況且我老婆都回去工作了繳國民年金幹嘛,
: 超莫名其妙!
: 目前打復審中!
不要懷疑台灣的行政部門沒有邏輯的能力
國民年金真的是很好笑的制度
原先的設計概念可能是說讓一些擺地攤,打零工,家庭主婦也有所謂的"退休金"可領
但搞到後來變成失業懲罰稅
而且看起來就搖搖欲墜的制度,誰敢丟錢下去陪這政府玩?
至於衛服部就更不用說
最近衛服部正事不做去打壓電子煙
還大張旗鼓的召開記者會,說市面上的煙油100%含甲醛
然後檢驗方法沒有 (報告學長,完全沒有)
檢驗報告沒有 (報告學長,完全沒有)
以往像端午節會例行去檢驗市面上的肉粽是否合格
都會有檢驗方法跟檢驗報告
但他就是可以為了打壓某個商品就不附報告跟方法
然後可笑的是他對電子煙的邏輯完全不通
1. 煙油含尼古丁: 說這東西是藥品,用藥事法辦你
2. 不含尼古丁 : 說你違反菸害防制法
問題是不含尼古丁的煙油原料根本就植物甘油+丙二醇
衛服部不敢禁甘油跟丙二醇
只好特別有創意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