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lsclaw (妞妞的傻把逼)》之銘言:
: 各位八卦版的肥宅腐女們
: 午安 大家好 tai gaˊhoˋ
: 本魯剛在整理房間的時候發現書桌堆疊了一堆高鐵通勤的票根,覺得留下又沒啥價值,
丟
: 可以問看看為什麼高鐵這麼貴,他的票根卻沒啥用途嗎?
: 好歹也學小7,ibon票券還能拿來換咖啡。
看到這篇
我就想到有人在學校二手板直接徵
某年某月某日 從某地到某地的高鐵票根
有多少收多少
有其他同學問他用途為何
他就說收藏用
這樣都沒有問題嗎?
這樣有沒有什麼法律問題?
若單純買票根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