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新聞有恐龍法官被罵,FB上面就會有法律系的同學出來貼文護航,
像前幾天正當防衛把小偷弄死案,
就一位律師法律系同學,貼了另一個說是他學長律師的文,
想說點進去看看這次在護航什麼,
結果說法院判決很正確,鄉民硬扯美國堡壘是不懂台灣民情,
說法官跟檢察官,依據行為人當時應該已經注意到嫌犯快不能呼吸了,
應該已經沒有危險了,結果卻沒有放棄他的防衛行為,
因此才判他過失致死的行為可歸責,說法官判得很好,
這位先生沒有注意小偷快死了,還繼續嘞他,所以先生有過失該罰!
然後FB下面就他的法律系同學一起出來取暖按讚說鄉民都不懂法律,
法官在庭上吹冷氣判案冷靜很容易,
你懷孕的老婆和你在家遇到小偷你還可以這樣冷靜我吃五樓的X
有人會嘗試跟法律系朋友溝通和怎麼溝通的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