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赦!兌現小英政見4.2萬人健保鎖卡取消

作者: scott790628 (EE)   2016-05-27 12:31:16
健保法100年曾經大修法
法源 http://tinyurl.com/zrcnhs6
第37條(暫行停止保險給付)
1.保險人於投保單位或保險對象未繳清保險費及滯納金前,
經查證及輔導後,得對有能力繳納,拒不繳納之保險對象暫行停止保險給付。
但被保險人應繳部分之保險費已由投保單位扣繳、已繳納於投保單位、
經依前條規定經保險人核定其得分期繳納,
或保險對象於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受保護期間時,不在此限。
2.前項暫行停止保險給付期間內之保險費仍應予計收。
第50條(暫行停止保險給付之要件)
1.保險對象依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七條規定應自行負擔之費用,
應向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繳納。
2.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保險對象未依前項規定繳納之費用,
催繳後仍未繳納時,得通知保險人;
保險人於必要時,經查證及輔導後,
得對有能力繳納,拒不繳納之保險對象暫行停止保險給付。
但保險對象於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受保護期間時,不適用之。
低收入戶 本來就明列法規(第27,35,37,50,98,99條,),
不用繳健保費+部分負擔+滯納金(欠款利息)
過去解卡的65萬人 則包含中低收+經濟困難+家暴家庭
未來解卡的4萬多人 卻是擺明就是不想繳的人
即使沒領薪水 or 沒有存款的民眾,不繳還能靠法院強制執行或查封
但一堆脫產的人,未來又要怎麼處理?
祭止兀若看到這則新聞,搞不好真得跪著感謝再感謝他姊姊了
作者: liuda (這世界垃圾真的很多)   2016-05-27 12:34:00
真的是鬼島
作者: icelaw (深綠-理性超然-覺醒公民)   2016-05-27 12:36:00
大家都不用繳摟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5-27 12:36:00
不是很懂,但你有提法規,先推推等風向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5-27 12:37:00
不知道再解什麼小叮噹的
作者: rain2000 (heavy rain)   2016-05-27 12:38:00
連馬腦政府都無法下手解卡的4.2萬 小英辦到了
作者: Unwind (Nate)   2016-05-27 12:39:00
最好趕快倒一倒 都沒得用最公平
作者: Haseoxy (芭蕉♂)   2016-05-27 12:46:00
我還沒看過為了一個月幾百塊健保費脫產的~.~
作者: leron   2016-05-27 12:46:00
看小英能不能踩個剎車..對該鎖的人還是要鎖..有賞也要有罰
作者: lowgflejd (lowgflejd)   2016-05-27 12:47:00
小英加油 又多了4萬票了
作者: aptiva   2016-05-27 12:47:00
脫產的 真的不能解鎖
作者: leron   2016-05-27 12:48:00
人的天性有好有壞...所以罰責是用來箝制較壞的那群人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16-05-27 12:50:00
我也沒看過一個月幾百塊繳不出來,強制執行就有效果的
作者: yfhao (刀開不完)   2016-05-27 12:51:00
正解
作者: junkol   2016-05-27 12:53:00
小英政府無能
作者: AlanShore (AlanShore)   2016-05-27 12:54:00
垃圾蔡英文不意外
作者: selerven   2016-05-27 12:58:00
這到衛服部就會被擋下來了吧 那個專員講話也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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