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猥褻4女童千次 狼師判662年 但執行3年半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5-27 13:29:05
※ 引述《g8330330 (負債700萬)》之銘言:
: 聯合
: 猥褻4女童千次 狼師判662年 但執行3年半
: 高雄市一家安親班莊姓課輔老師2011至2014年,涉嫌對班上4名小學女童猥褻大腿或臀部
: ,3年來總次數達1136次,警方也在他的電腦裡發現女幼童性交、猥褻的影片,高雄地方
: 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1罪1罰合計判處他有期徒刑662年8月,合併應執行3年半
: ,可上訴。
: 這家安親班是莊的雙親開設,爆發性侵女學童事件後已關門,高雄地院合議庭認為,莊電
: 腦裡的女幼童性交、猥褻影片,與本案無關;檢方起訴指控莊共對4名女童猥褻1218次,
: 不過合議庭調查後只認定1136次,至於檢方建議的強制治療,合議庭認為應視監獄治療結
: 果,以免浪費寶貴資源。
: 判決指出,莊姓男子(32歲)在安親班擔任課輔老師,2011年至2014年間,趁班上4名小
: 學女童向他請教課業問題時,涉嫌撫摸對方大腿或臀部,被害女童年齡從8歲到11歲,最
: 多遭猥褻660次、第二400次、第三64次、最少的12次。
: 2014年10月,因莊拿手機拍攝班上女童成排午睡影像,經被害女童告訴校內同學,校方得
: 知後通報社會局家暴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警方據報處理而揭發此案。檢警也在莊的電腦裡
: 發現有女幼童性交、猥褻的影片。但莊否認涉案。
: 高雄地院審理時,莊的辯護人指稱,教室裡有莊的母親及另一名同事在場,如果莊果真有
: 猥褻女童的舉動,母親及同事怎麼可能不曾察覺,不過合議庭認為,依兩人與莊的關係,
: 證詞不無迴護莊的可能,不足採信。
: 合議庭認定莊共對4名女童猥褻1136次,依1罪1罰合計判刑662年8月,但合議庭認為,若
: 以實質累加方式,處罰刑度會超過不法行為的內涵,違反罪責原則,再加上考量生命有限
: ,因此以隨罪數增加、刑罰遞減方式,訂定應執行徒刑3年半。
: http://goo.gl/ubXJkW
: 備註:
: 662年8個月變成3年6個月
: 請教版上高手演算一下這結果怎麼出來的?
因為修法速度趕不上啊。
這一罪一罰是參考鄉民最愛的英美法,
也就是可以限制受刑人,永久與世隔絕,而且不得假釋,
就是被關到死為止。
但台灣的法則是也學半套。
合併執行刑期就是有上限,然後還要參考其它判例的刑期來定。
其實法院現在已經有電腦,把相關資料keykey,
程式就會自動幫你算出能夠合併執行的刑期範圍了。
法律就是這麼定的,快去請立委修法改成合併刑期無上限啊。
不然要法官怎麼判?
==
啊~忘了監獄不夠。
乾脆改成一罪一罰累計刑期如果加上犯人年齡會關到破百歲的話,
直接一槍把他轟了算了,免得浪費米。
監所中很多中老年人犯根本就蹲在裡頭養病養老的
作者: jesil (._.)   2016-05-27 13:30:00
上限很夠用 本案完全是法官問題吧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05-27 13:31:00
又推給立委了 這根本法官爽 合併連上限都沒有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5-27 13:34:00
想到某鄭 那時候就不會推給立委了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6-05-27 13:35:00
上限足足有二十五年好嗎,判三年半再來怪立委?何況立法院會慢還不是狗黨一直跳跳跳針針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5-27 13:37:00
那個電腦資料庫有開放給民眾用嗎?我想玩玩看
作者: chloeslover   2016-05-27 13:42:00
尚萬強關那麼久是因為逃獄,扯啥小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6-05-27 13:46:00
就是玩法啊文字遊戲,由其法官愛參考其他案例期責,免搞獨特
作者: chloeslover   2016-05-27 13:55:00
所以尚萬強的竊盜跟ㄧ罪ㄧ罰關聯在哪?他是偷很多次所以才被合併執行19年嗎?比例原則是這樣用的?他不是肚子餓才偷,是偷給姪子吃,我就說你根本在亂唬嗎,又一個只看電影而且隨便看看的不好意思喔,我還不知道比例原則還能適用在審判心證
作者: worldark (達克貓)   2016-05-27 14:02:00
尚萬強有猥褻未成年喔 我怎麼不知道
作者: chloeslover   2016-05-27 14:02:00
欸,能不能找法條給我看,補充我學識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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