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皓臉書:https://goo.gl/Desdh5
恥力的上限
今天開庭,是我控告郭豐碩(方丈)抹黑我「偷拍7、8」位女生與「流連林森北路酒店」的案子。
上次開庭,郭豐碩在庭上翻供,說:「不曾向媒體說過被李拍性愛片的受害女子有7到8人等言論,都是記者自己的詮釋」,就已經讓我見識到恥力的上限。
(新聞來源:http://goo.gl/IZbNhG)
但今天,我才知道原來恥力是沒有上限的。
今天開庭,在討論到他指控我「流連林森北路酒店」的部分時,郭豐碩竟然在庭上說:「酒店有很多種,長榮桂冠酒店也是酒店,只要有賣酒的店都可以算酒店,我指控李正皓去的是合法的哪種。」
至此,郭豐碩踩著我的屍體,為大家示範了什麼叫做「自殺式的抹黑」,不需要證據、不需要真相,只要敢講,上法院敢翻供,要毀掉一個人就是這麼簡單。
附註:今日郭豐碩關於酒店的證詞,是我憑印象打出來的,不一定每字每句都正確,但是法院上所有的證詞都會有記錄,為了還原真相,我會調卷,並且公佈,讓大家知道真的有人的恥力低到可以在抹黑別人之後,再把「林森北路酒店」混淆成「長榮桂冠酒店」,為自己辯護。
==
之前方丈爆卦時就覺得怪怪的,要載點沒載點,要真相沒真相,就一個人在媒體上鬼扯,但因為有爆點,腦殘記者一樣買單,現在潮水退了,方丈果然沒穿褲子…..
李正皓這次真的QQ了,杜丟笑誒,要白回來可能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