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華航抗議真相 一起支持空服員

作者: tasict (............)   2016-06-01 10:53:11
※ 引述《Eslin (請教我圍棋(跪))》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Salary 看板 #1NJZcKXZ ]
: 作者: bliss3758 (Bison Cho) 看板: Salary
: 標題: [心得]
: 時間: Wed Jun 1 09:25:38 2016
: (轉貼)實在是太生氣了
: 《這是我解釋給我朋友聽的,內容如果有誤請跟我説,我只希望我的朋友不要被媒體的錯
: 誤導向,以為我們是死要錢,》
: 84-1 奴工條款,不懂?我解釋給你聽!
: 1.)勞基法保障:勞工工作7天要休一天,而這個84-1條文扭曲了7天休一天的意義,例如
: :14天的工作期間,一般勞工就是工作六天休一天,再工作六天休一天,而這個84-1條,
: 是可以休一天,再連續工作十二天,再休一天,連續工作十二天對於一般作息正常的上班
: 族群或許撐得下去,但對於我們這種「作息不正常的人」來講,連續工作十二天對於身體
: 沒有辦法好好休息,會無法負荷身體的過勞!每年都有十幾個保全人員過勞死,就是因為
: 保全人員也是84-1條文下的犧牲者!
: 2.)再來,一般勞工每月工時上限174小時,而84-1條的工時上限是220小時!!220小時
: !!你當我們機器人都不用休息嗎??要我們做到死嗎?所以我們當然要反對簽84-1,對
: 我們來說傷害非常大!
: 3.)公司一再對利用買廣告優勢要各媒體偏頗報導,想導向空服員只是死要錢!我告訴你
: 們,連華航的子公司華信航空早就已經有差旅費三塊錢,再與長榮、國泰比,其他們的計
: 算時間基準也跟我們不一樣,我舉例,國泰空服員飛一趟洛杉磯的差旅費,就比我飛一個
: 月的差旅費還多很多!而長榮空服員在公司報到時就已經開始計算差旅費,華航呢?哼哼
: ~飛機起飛才開始算!我們公司現行做法,飛機起飛140分鐘前就要去公司報到,這140分
: 鐘是沒有差旅費的(長榮有哦!)所以,什麼優於業界其他家公司,什麼展現最大誠意和
: 工會溝通(工會提出的訴求全被反對,這叫有誠意?)我聽你華航在放屁!!
: 4.)現在還想把我們每一班工時縮短80分鐘,直接影響的就是休息時間!以前要休24小時
: 的班,工時縮短後只需要休息十二小時就夠了!我在強調一次,我們這種作息不正常的人
: ,每天睡覺時間不固定,你當我眼睛閉起來就可以睡著嗎?幾乎每一個同事都有睡眠障礙
: 的問題!我快四十歲了,到現在還再長痘痘!內分泌失調的問題已經困擾我十幾年了,同
: 事們生病的生病,得癌症的得癌症,我長痘痘還算小事呢!我們還要忍受:高壓、高風險
: 、亂七八糟的時差、各地不同傳染疾病、過量幅射線......我們肩負的是飛機和乘客的安
: 全
: ,你説,我們能不好好休息嗎?中華航空硬是縮短空服員工時,就是變相的縮短休時!公
: 司不但罔顧空服員的健康,更是罔顧乘客的生命安全!你說,這是我自己選擇的工作,沒
: 錯,但我不能要求更好的勞動條件嗎?至少回歸勞基法!我沒有要求比別人更好,我只要
: 求空服員勞動條件『回歸勞基法』!『回歸勞基法』!『回歸勞基法』!
上面說的都太複雜了...
不是航空業的根本看不懂.
簡單的說
勞基法84-1就是責任制條款。
裡面規定的行業別,在"員工自願同意"的前提下。
可以讓資方不用遵守勞基法工時等等相關規定.
華航20年來利用這個後門。
在員工沒同意下,告訴員工要共體時艱,吃了20年員工豆腐
也許是因為這幾年復興航空的事件。
華航真的有座艙長過勞死了,上勞工不斷提勞檢.
去年桃園勞工局終於醒了
規定"在勞工同意的前提下,所謂的責任制,只適用12小時以上的航班。
除了越洋航線外,機組人員工時都不能連續工作超過12小時"
為了顧及飛安和員工過勞,
遇到來+回會超過12小時的航班正常的作法是帶兩組人或是組員留宿換班
偏偏資方就不這樣想..直接無視..
所以就一直被連續開罰 "重罰30萬"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01/585317/
也許是突然覺得一直被罰很難看
去年底開始華航開始叫組員簽自願同意責任制的同意書.
偏偏萬惡的資方在這個同意書內加了偷吃員工豆腐了工時減少的條款
簡單的說就是把原來起飛前點名、查驗證照、任務簡報、從松山坐車到桃園的50分鐘
還有飛機落地30分鐘後都當成你的私人的準備時間不列入工時
表面看起來員工好像只是吃了點小虧、好像只是報到地點改了?
但是真相卻是因為台灣的地理位置微妙,
所以飛往亞洲大部分國家來回的飛時原本都落在12小時左右
公司想要利用"帳面"上減少的80小時工時,扣去這80分鐘,
達到亞洲幾乎所有航班未滿12小時.
來規避勞工局不得連續工作12小時的規定實施 "無限責任制"
如果簽了..公司絕對有權利排組員連續六天飛原本12小時以上的來回班
可以把組員操到死..都是合法的(因為組員已經自己簽了)
這才是員工最怕的...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6-06-01 10:54:00
QQ
作者: mizorej (mirorej)   2016-06-01 10:55:00
有原因有推 資方真的很會算!!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6-06-01 11:01:00
不爽不要做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6-06-01 11:04:00
這樣R多超過了吧? 反正沒有care?
作者: PonBu   2016-06-01 11:07:00
有說有推 噓~萬惡資方台灣慣老闆
作者: enemaaa (浣腸aa)   2016-06-01 11:08:00
除了說不爽不要做 你還會說什麼?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6-06-01 11:11:00
沒有反應 就只是個資方奴NPC
作者: sunnylene   2016-06-01 11:19:00
終於有頭腦清醒的人了
作者: s6525480   2016-06-01 11:22:00
教師理論上8點到校 接導護7點 晚上10點11點家長打來要接支持教師實際工時超過12小時 第二天休假整天不用到校玉山銀行理論上8點半打卡 實際8點要到 加班到7、8點5點半該打卡下班 之後算加班 不知道誰敢狗膽天天點支持玉山銀行行員實際工時超過12小時 第二天自動休假整天 星期一開門 星期二鐵門拉下來整天另外 支持廢月退 支持廢行存 上面例子共嗚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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