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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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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辦向府提出申請 獲准機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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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受邀出席在香港舉辦的「二○一六年度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並發表演講。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馬前總統的申請已在昨天送到總統府人事處,現正依循相關簽文程序,一切按照規定辦理。
據了解,馬涉及的二十四案雖已重啟調查,但未限制出境,因此申請案核准的機會相當高。
依例三年內出境都須申請報准
根據規定,官員卸任後,因涉密等級,在管制期間若要出境,須向原服務單位申請報准,管制期之後,則申請報備;至於卸任總統管制期有多長,由現任總統決定。依照往例,現任總統都會給予卸任總統三年的管制期,因此馬英九三年內出境,必須向總統府申請報准。
黃重諺解釋,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前總統為第一類涉密人員,屬於出入境列管人員,有出境需求時,會向原機關遞送文件,包括說明出境理由、時間及實際從事目的,由原機關相關權責部門審核。
至於准駁標準,黃重諺說,由權責部門來認定,依相關規定和法律程序進行,應該沒有什麼特別考量,一旦確認就向大家報告。
相關官員也說,由於馬英九是赴香港,並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範地區,不需要移民署、陸委會、國安局等單位召開聯審會審查,只要原服務機關、也就是總統府核准即可。
黃重諺指出,馬英九規劃赴港訊息從邀訪單位釋出後,馬辦也依規定向總統府提出申請,並未事先告知府方,申請書上的出境事由,只提及將出席新聞獎頒獎典禮一項。至於申請公文是否會上呈總統?黃重諺說,依過去慣例,公文僅簽到總統府秘書長;而馬回國後,也不需要再向總統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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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要回去當中華英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