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
輔大校務會議部分教授發言內容與大會決議方案
FB連結:https://goo.gl/GulG7K
FB內容:
[校務會議速報 輔大女宿議案,經表決通過全面解禁!!!]
-女宿廢宵禁 校務會議現場速報—
校方回應保護主義、部分與會者發言不爽不要住
社會系戴伯棻教授發言:
舉出他校實例,宵禁是保護的虛假意識
法律系吳志光教授發言:
提出憲法與性別平等教育脈絡解釋,校方應儘速在校務會議通過女宿全面解禁
外語學院教授:
認為學校要清楚地告訴我們為何要維持宵禁的理由,宵禁已是過時舊制,但學生手法太過
激烈,建議用和平手段。
宗教系蔡宜家教授:
應回歸性別差異對待做討論,並不覺得學生做法激烈,因為已經溝通很多年,不是這幾天
才發生的事件。校方應思考站在教育者立場我們應如何回應。
學生:
為什麼男生不用做家長問卷?
校方要怎麼改變,具體沒有聽過
主席:我們來現場表決,要逐步開放或全面開放
發展中心老師:
舉成大改刷卡制實例,刷卡紀錄電子化,四次未歸才寄出給家長,讓家長依舊可以放心,
逐步開放困難度高,難統計和協調
吳志光補充:
認為學生需要保護,是一種認為學生不夠成熟的虛假的預設,既然是安全問題,男女應該
平等都有門禁。如果平等原則,需要全面開放。
學生:
是否承諾從今天開始停止宿舍懲罰,包含記點、退宿、晚歸處罰
校長:
1、以等下表決全面解禁或逐步解禁結果為準
2、也認為懲罰不合理,承諾停止女宿晚歸懲罰
其他教授發言:
懲處的辦法是什麼?需要有決議程序,不是校長一個人講可以就可以了,是否在生活公約
、晚歸條例予以「刪除」
法律系黃裕凱教授:
門禁問題,學校的態度需要全面釐清。在法規面沒有明確規定,這需要再去討論,執行面
則不要再執行懲罰,只集中在女宿的話就是性別歧視。還是需要有一定的管理和制度。再
來表決結果是否接受?不然表決是浪費時間。
[表決程序開始]
以現場決議決定,再赴細節修改
不經表決校方同意事項:(其中三點訴求)
1、同意學生自治,幹部直選,由學生和管理機制去討論
2、刷卡可和悠遊卡結合
3、承諾解除晚歸懲罰
大會決議,應表決事項:
女宿宵禁應全面解禁或逐步解禁
乙案、逐步解禁:以現在有的住宿學生意見人數選擇哪一棟應解除宵禁
甲案、全面解禁:105下學年開始全面解除宵禁,學生自治管理宿舍
投票結果:
甲案、90票
乙案、51票
甲案女宿通過全面解禁!!!!
令人振奮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