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鍵盤大法官大家好
小魯請教一個問題
小魯上個月在開車天龍國臨時停在紅線上等人
約莫過了10分鐘一個警察杯杯騎過來
說我紅線臨停要開單,我也很配合的拿駕行照給警察杯杯
現場的罰單我簽收了,前幾天繳掉這三百元的罰單錢
BUT!!!!!
昨天我又收到交通大隊的掛號信
上面說民眾自行拍照檢舉我的車紅線臨停
就在同一地點,時間在警察杯杯開單的前幾分鐘
九百元~~~
請教各位大法官
我是應該依現場開單的為準,去申訴說現場已經被告發撤銷九百元的
還是要以時間在前的為準,繳九百元,再去退那三百元?
在天龍國開車繳過路費就算了,但是一隻羊扒兩次,錢包哭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