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lgod (歐尬德)》之銘言:
: 包括柯文哲,強調使用者付費的人都是搞錯ubike的功能
: ubike設立的最初目的,是輔助大眾運輸工具
: 廣設站點,收費隨時遞增都是這個目的
: 推廣大眾運輸最困難的地方是最後一哩路
: 大眾運輸與私家車的差別在於,私人運具是門對門,節省最多的步行時間,這是大眾運輸硬傷,在旅行時間上常常在這裡被私家車海放
: 試想,你離大眾運輸站點還得走上數百公尺,你肯走這幾步路,還是騎車?
: 而既然都要騎車了,你想在捷運站辛苦找車位轉乘,還是直接騎到目的地?
: 三十分鐘免費,就是提升大眾運輸轉乘誘因
聽你放屁
屁點 1. 免費可以提高轉乘誘因。 實際上需要車的人都用不到,因為都被當玩具
屁點 2. 從來就沒有免費這件事情,是拿你我的稅金去補貼→ 空汙基金。
原則上我支持這個單車政策,但我也同時知道整個 Ubike 是由台北市政府出錢給外包
給民間公司經營,民間公司又不是慈善事業。
如果你不讓他繼續營運成為商模,就會變成錢坑。
一但整個系統潰敗,那就甚麼都是NOTHING,譬如台中BRT。